高平16個鄉鎮合併村名單公佈

高平16個鄉鎮合併村名單公佈


高平市人民政府

關於全市行政村合併的批覆

高政發〔2020〕6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關於行政村合併的請示》已收悉,經2020年3月17日第71次常務會議研究,原則同意行政村合併相關事項,合併後,全市行政村數量由原來的420個減為305個。現批覆如下:


  一、行政村合併情況


  (一)東城辦

  段莊村、晉陽社區合併,組建新的晉陽社區,居委會駐地設在原晉陽社區;

  龍王溝村、果則溝村合併,組建新的果則溝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果則溝村。

  合併後,東城辦轄行政村數量為7個(減少2個)。


  (二)南城辦

  琚莊村、瓦窯頭村合併,組建新的瓦窯頭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瓦窯頭村;

  南韓莊村、梨園村合併,組建新的梨園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梨園村;

  湯王頭村、城南社區合併,組建新的城南社區,居委會駐地設在原城南社區;

  下玉井村、樸村村合併,組建新的樸村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樸村村;

  莊子村、谷口村合併,組建新的谷口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谷口村。

  合併後,南城辦轄行政村數量為17個(減少5個)。


  (三)北城辦

  石門村、圍城村合併,組建新的圍城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圍城村;

  張家村、孔家村、李家溝村合併,組建新的李家溝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李家溝村。

  合併後,北城辦轄行政村數量為12個(減少3個)。


  (四)米山鎮

  祁寨村、郭村合併,組建新的郭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郭村;

  北莊村、董寨村合併,組建新的董寨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董寨村;

  石咀頭村、孝義村合併,組建新的孝義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孝義村;

  南坡上村、河東村、王家莊村、米東村合併,組建新的米東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米東村;

  北朱莊村、南圪塔村、司家莊村合併,組建新的司家莊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司家莊村;

  窯棧村、酒務村合併,組建新的酒務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酒務村;

  成家山村、南坡村合併,組建新的南坡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南坡村;

  後河村、嶺頭村、東南莊村合併,組建新的東南莊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東南莊村。

  合併後,米山鎮轄行政村數量為25個(減少12個)。


  (五)三甲鎮

  三甲北村、圪旦村、三甲南村合併,組建並更名為“三甲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三甲南村;

  朱家山村、趙家山村合併,組建新的趙家山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趙家山村;

  上池村、中池村、王家山村、姬家山村合併,組建新的姬家山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姬家山村;

  姬家村、槐樹莊村合併,組建新的槐樹莊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槐樹莊村。

  合併後,三甲鎮轄行政村數量為18個(減少7個)。


  (六)神農鎮

  席家村、長畛坡村合併,組建新的長畛坡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長畛坡村;

  西郝莊村、李家莊村合併,組建新的李家莊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李家莊村;

  窪深村、東郝莊村合併,組建新的東郝莊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東郝莊村;

  窪裡村、口則村合併,組建新的口則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口則村;

  李家村、申家村合併,組建新的申家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申家村;

  大西河村、中廟村合併,組建新的中廟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中廟村;

  石沙村、邱村合併,組建新的邱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邱村;

  焦家溝村、池院村合併,組建新的池院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池院村;

  張家山村、小河西村合併,組建新的小河西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小河西村。

  合併後,神農鎮轄行政村數量為23個(減少9個)。


  (七)陳區鎮

  西窯頭村、陳區村合併,組建新的陳區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陳區村;

  水溝村、石村村合併,組建新的石村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石村村;

  王家莊村、張家莊村合併,組建新的張家莊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張家莊村;

  南頭村、姬興莊村、大山村、郭佛陀村合併,組建並更名為“四坪山村”,村委會駐地擬建於原郭佛陀村、南頭村、大山村交界處;

  營裡村、王家河村合併,組建新的王家河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王家河村;

  關家村、沙院村合併,組建新的沙院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沙院村;

  閆圪塔村、安河村合併,組建新的安河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安河村;

  中莊村、任家莊村合併,組建新的任家莊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任家莊村。

  合併後,陳區鎮轄行政村數量為22個(減少10個)。


  (八)建寧鄉

  筱川村、東廟村合併,組建並更名為“建東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東廟村;

  馬嶺村、西溝村、吳家村合併,組建並更名為“西溝新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西溝村;

  苟家村、程家河村合併,組建並更名為“佛掌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程家河村;

  張家村、何家村合併,組建並更名為“金泉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何家村;

  王家村、荒窩村合併,組建並更名為“皇宜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荒窩村。

  合併後,建寧鄉轄行政村數量為14個(減少6個)。


  (九)北詩鎮

  南詩村、北詩村合併,組建新的北詩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北詩村;

  西山村、野溝村合併,組建新的野溝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野溝村;

  寨上村、丹水村合併,組建新的丹水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丹水村;

  賀莊村、南詩午村合併,組建新的南詩午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南詩午村;

  掘墡頭村、興隆村合併,組建新的掘墡頭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興隆村;

  南坪村、中坪村、南村合併,組建新的南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南村;

  長畛村、化壁村合併,組建新的化壁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化壁村。

  合併後,北詩鎮轄行政村數量為26個(減少8個)。


  (十)石末鄉

  南張寨村、三槐莊村、西瑤村、石末村合併,組建新的石末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石末村;

  秦莊村、秦莊川村、侯莊村合併,組建新的侯莊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侯莊村。

  合併後,石末鄉轄村民委員會為12個(減少5個)。


  (十一)河西鎮

  向陽村、小仙村合併,組建新的小仙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小仙村;

  黃家溝村、牛家莊村、窯頭村合併,組建新的窯頭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窯頭村;

  郭家莊村、朵則村合併,組建新的朵則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朵則村;

  界牌嶺村、司家川村合併,組建新的司家川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司家川村;

  南嶺村、北嶺村合併,組建新的北嶺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北嶺村;

  下崖底村、寨溝河村、回山村合併,組建新的回山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回山村;

  西李家莊村、東李家莊村、橋南村合併,組建並更名為“李家莊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西李家莊村;

  朱家莊村、下莊村合併,組建新的下莊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下莊村;

  嶺坡村、西李門村合併,組建新的西李門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西李門村;

  喬裡村、牛莊村合併,組建新的牛莊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牛莊村;

  南莊村、永寧寨村合併,組建新的永寧寨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永寧寨村。

  合併後,河西鎮轄行政村數量為31個(減少14個)。


  (十二)馬村鎮

  張家村、東周村合併,組建新的東周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東周村;

  畢家莊村、溝頭村合併,組建新的溝頭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溝頭村;

  西崛山村、中崛山村、東崛山村合併,組建並更名為“崛山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東崛山村;

  掌握村、永安村合併,組建新的永安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永安村。

  合併後,馬村鎮轄行政村數量為18個(減少5個)。


  (十三)原村鄉

  牧溝村、原村合併,組建新的原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原村;

  大坡溝村、上馬遊村合併,組建新的上馬遊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上馬遊村;

  西坪村、窯則頭村合併,組建新的窯則頭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窯則頭村;

  水南村、上董峰村、下董峰村合併,組建新的下董峰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下董峰村;

  山和背村、交河村合併,組建新的交河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交河村。

  合併後,原村鄉轄行政村數量為19個(減少6個)。


  (十四)野川鎮

  溝南村、李莊村、圪臺村合併,組建新的圪臺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圪臺村;

  寺溝村、後溝村、唐家山村、大野川村合併,組建新的大野川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大野川村;

  後山溝村、路家村合併,組建新的路家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路家村。

  合併後,野川鎮轄行政村數量為17個(減少6個)。


  (十五)寺莊鎮

  趙家山村、郜家莊村合併,組建新的郜家莊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郜家莊村;

  馮家莊村、伯方村合併,組建新的伯方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伯方村;

  牛家村、太平村合併,組建新的太平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太平村;

  拌溝村、蘆家峪村合併,組建新的蘆家峪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蘆家峪村;

  地奪掌村、回溝村合併,組建新的回溝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回溝村;

  明家溝村、李家河村合併,組建新的李家河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李家河村;

  南峪村、碾河村、傘蓋村合併,組建新的傘蓋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傘蓋村;

  小會溝村、趙莊村合併,組建新的趙莊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趙莊村;

  鴉溝村、草芳村合併,組建新的草芳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草芳村;

  東德義村、西德義村、德義莊村合併,組建並更名為“德義村”,村委會駐地設在東德義小學舊址。

  合併後,寺莊鎮轄行政村數量為33個(減少12個)。


  (十六)永祿鄉

  劉家莊村、上扶村合併,組建新的上扶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上扶村;

  段家溝村、秋子村合併,組建新的秋子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秋子村;

  馬家莊村、許莊村合併,組建新的許莊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許莊村;

  泉則頭村、廟兒溝村、永祿村合併,組建新的永祿村,村委會駐地設在原永祿村。

  合併後,永祿鄉轄行政村數量為11個(減少5個)。


  二、工作要求

  各鄉(鎮、辦事處)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中共高平市委辦公室 高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加強行政村合併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高辦發〔2019〕39號)有關要求,認真做好行政村合併的組織建設、清產核資等相關後續工作,確保合併不能亂、工作不能斷、任務不能停,平穩有序開展行政村合併工作;市民政、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要強化工作銜接,形成工作合力,積極探索以產業為牽引,以合作社為紐帶,凝聚人心、激發活力,力爭合併出新氣象、新力量。


  特此批覆。

高平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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