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45001:2018OHS管理体系条款解析-4.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一、标准条款

ISO45001:2018OHS管理体系条款解析-4.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二、条款解析

组织应基于ISO45001:2018的原理和要求,针对自身的具体情况,建立、实施、保持和持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保有确定如何满足ISO45001:2018要求的权力、责任和自主权,包括针对如下方面的细节和程度。

1)建立按照策划控制、完成的一个或多个过程,以及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

2)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与组织的各种业务过程融合(如设计和研发、采购、人力资源、销售和市场)。

3)如果ISO45001;2018应用于组织的特定部分,由组织的其他部分建立的方针和过程能够用于满足ISO45001的要求,则这些方针和过程便适用于遵从它们的特定部分和符合ISO45001:2018的要求。例如,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教育、培训、能力方案、采购控制。

本条款从体系的建立、运行、改进的角度,对组织的管理体系的管理提出了要求,可以概括为“如无则建,如有则用,如用则推,如推则精”,具体如下:

1)如果组织还没有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那么首先要建立体系。

2)如果组织已经建立了体系,那么不能束之高阁,还要去践行体系要求,也就是要运行体系,让它和业务过程相融合。

3)如果组织已经建立并运行了体系,那还要关注如何保持体系稳定运行。

4)如果组织已经建立、实施、保持了多年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那么还要关注体系如何改善,使其越来越好,助力企业的发展。

在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过程中,组织要明确自己的运行中有哪些必要的过程,哪些是核心业务过程,哪些是辅助过程,这些过程之间是如何关联的,它们之间是一种怎样的关系或相互作用。理顺这些流程之间的关系,才能使企业的各个运作过程形成一张有机的动网,组织中的人员按照各自的职责角色在这张网上动态运行。只有理顺各个流程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才能让这张网运行顺畅,使得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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