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主播、明星等個稅高,如何運用稅收優惠政策籌劃?

這段期間,直播行業可以說是風生水起,在家不能出門,只能靠手機打發時間了,於是各個直播間都擠滿了人,刷評論、刷禮物的,讓很多主播都賺大發了。但是主播在錢拿到手之前,該繳納的稅還是需要繳的,那具體什麼情況呢?

當前,主播和直播平臺一般有三種合作方式:

第一種,直接與平臺簽約;

第二種,平臺與經紀公司合作,由經紀公司來協調主播來進行直播;

第三種,主播直接使用直播軟件進行直播(常見的抖音直播)。

有直播平臺負責人認為,不少平臺主播的收入都是通過自己的支付寶、微信提現的,所以沒必要替主播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對此,某教授表示,一般徵稅都是從形成收入的來源查起,雖然徵稅的對象是獲得收入的主播,但是在平臺形成的收入,不管是以什麼樣的方式提現,稅款都應該由平臺來代扣代繳。也就是說,主播的收益必須要完稅後才能自由支配,直播平臺應該履行代扣代繳的義務。


網絡主播、明星等個稅高,如何運用稅收優惠政策籌劃?


雖然心裡苦,但是,稅務紅線是堅決不能觸碰。按照薪金或者勞務個稅繳納,稅負重?沒關係,試試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徵收,綜合稅率5%左右,完稅即可自由使用

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徵收(小規模納稅人),常見為XX中心、XX工作室。主播可以自己成立工作室,也可以平臺來成立,稅率都為五個點左右,納稅後會有完稅憑證,並且是在有核定表的情況下才會讓企業開票享受核定徵收。

個人所得稅核定應稅所得率10%後稅率0.95%-2.19%;

增值稅3%,

附加稅0.18%;

三稅合一總稅率4.13%—5.37%

假設(150)直播平臺的頭部主播是直接與平臺簽約的,此時主播獲得的收入是按照(8663)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稅,由平臺代扣代繳。比如某網紅當月收入15萬,按照(0556梁)45%的薪金稅率進行繳納。現在成立一家個人獨資企業,按照核定徵收納稅,月收入15萬,年收入180萬,年納稅9萬(個稅+增值稅+附加稅)不到!心動不已。詳情關注:不負青春不負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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