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得以休息,社会呈现空前繁荣景象,史学家称之为"开皇之治"

开皇之治,是指隋朝建立后隋文帝杨坚在北周的基础上开创的政治稳固、社会安定、百姓富足、文化繁荣的盛世局面。

隋朝开皇时期,社会民生富庶,人民安居乐业,政治安定。隋文帝杨坚成功地统一了历经数百年分裂的中国,结束了西魏宇文泰的鲜卑化政策,将被改成鲜卑姓的汉人大臣以及府兵将领(以及其所辖府兵)恢复汉姓。另外,隋朝在选官上废除九品中正制,设立分科考试制度选拔官员;在官僚制度上采用五省六曹制,后改称五省六部制,是为唐代三省六部制之蓝图。隋文帝建立了一整套规模庞大、组织完备的官僚机构,并且励精图治,崇尚节俭,发展生产,对社会各个领域的一系列改革,对削弱地方豪强势力,加强中央集权起了积极的作用。因此,社会富足,全国安宁,编户大增,仓储丰实,南北民众得以休息,社会呈现空前繁荣景象,史学家称之为"开皇之治"。

民众得以休息,社会呈现空前繁荣景象,史学家称之为

北周大象三年(581)二月甲子日,周静帝以杨坚众望有归下诏宣布禅让。杨坚三让而受天命,自相府常服入宫,备礼即皇帝位于临光殿,定国号为隋,改元开皇,宣布大赦天下。开皇九年(589),隋朝灭了南方的陈,统一了全国,同年琉球群岛归降隋朝,突厥可汗尊杨坚为圣人天可汗,表示愿为藩属永世归顺,千万世为圣朝典牛马。隋文帝结束了中国长期混乱的局面、征服各族蛮夷使中国又回到了和平年代。

自杨坚建立隋朝,便十分重视道教对社会的作用,他自称"朕祗奉上玄,君临万里",并对道教之符箓图谶大加运用。他的开国年号"开皇",即是取材于道教灵宝派。《隋书·经籍志》说:元始天尊开劫度人,"然其开劫,非一度矣,故有延康、赤明、龙汉、开皇,是其年号。"《云笈七签》卷六亦曰:"及开皇劫,以此妙经,生天立地,大圣应于始青之中,号元始天尊。"依此,则"开皇"为道教的一"劫"之始,表明天地间又一个新纪元的到来。杨坚取此为年号,正是力图证明他依天运而开创了一个新纪元,而他则像至高无上的元始天尊那样济度众生,开劫度人。时朝臣王劭在上杨坚的书中曾说:"又年号开皇,与《灵宝经》之开皇年相合。"《三洞珠囊》卷八亦称:"似元皇君号开皇元年,隋家亦象号开皇元年是也。"

隋文帝朝之所以能称为"开皇之治",主要在于经济、文化、吏治等方面取得重要成就。

民众得以休息,社会呈现空前繁荣景象,史学家称之为

隋朝建立后,为巩固统一,杨坚厘定了一套新的体制,对包括中央和地方的政治体制、赋税、土地制度、法律、钱币、对外关系等方面,都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创立并发展了诸多意义深远的制度,开创了一代新局面。特别是他对政治体制包括法制的改革,对于唐朝的体制有着直接的影响。

隋文帝时期在政治经济制度上进行了大量改革。在中央官僚制度上,首创了五省六曹制,后改称五省六部制。原来北周的官僚体制是依《周礼》而定,名多而繁乱。杨坚则参酌汉魏时期的体制,有所损益,在中央设立三师、三公、五省、六部、二台、九寺、十二府。掌握政权的是五省,三师是荣誉称号,没有实权,授给有功劳的文武官。三公也仅仅是顾问性的机构,没有实权,不直接参与国家政务,也不常设。执掌国家政务实权的是五省,即内侍省、秘书省、门下省、内史省和尚书省。内侍省是宫廷的宦官机构,管理宫中事务。秘书省掌管书籍历法,事务较少。以上二省在国家政务中不起重要作用,起作用的是其他三省,这就是后来被唐朝继承的三省制。三省的设置,能互相牵制,避免了丞相一人专权的局面,把权力集于皇帝,加强了中央集权制。

地方行政机构方面,隋文帝鉴于魏晋南北朝政区划分毫无标准,地方行政混乱,支出庞大,杨坚遂于开皇三年,尽罢诸郡,即由过去的州、郡、县三级制改为州、县二级制。同时,将一些郡县合并,借以节省开支、精兵简政。简化了地方行政组织,地方官吏概由中央任免,官吏的任用权一概由吏部掌握,禁止地方官就地录用僚佐,由此巩固了中央集权,改变了"民少官多、十羊九牧"的局面。诚如学者钱穆所言:开皇之治的成功,简化地方行政机构是一个基本因素。这不仅节省国家开支,还提高了行政效率,有利于中央集权的统治。据统计隋初中央政府开支减省三分之二,地方政府之开支减省四分之三,全国于行政之经费,仅及南北朝时代开支三分一而已。故隋国库之丰积,不无原因。

隋文帝建立的这一整套规模庞大、组织完备的官僚机构,开创了中国封建社会政治体制的新阶段,表明封建制度已发展到成熟阶段。自隋定制,一直沿袭到清朝。

此外,在选官制度上,隋文帝还废止了自曹魏以来中国实行了300多年的九品中正制,而创立了科举制度。

在澄清吏治方面,杨坚得国以来,励精图治,兼且天资刻薄,自不容贪污枉法之行为存在。杨坚命柳盛持节巡省河北五十二州,奏免长吏赃污不称者二百余人,州县肃然。吏治之整肃,不仅上裕国库,下纾民困,隋高祖在位时之隆盛,此亦为要因。

此外,为确保隋朝长治久安,开皇三年(583),隋文帝还命刑部尚书苏威、礼部尚书牛弘等制成《开皇律》。《开皇律》废除了一些酷刑,并规定人民若有枉屈,可以依级上告直至中央。而且各地判决死罪也必须经过中央决定,地方不得擅自处理。显然,《开皇律》要比秦以来的法律开明得多。隋文帝有时却有法不依,以权代法,法律能否得到认真的实就又要依赖于贤臣的忠心辅佐了。如隋文帝曾经禁止使用不合标准的钱币,可是有人竟违其禁令,拿次币换好币。隋文帝得知后勃然大怒,急令新之,刑部侍郎赵绰进谏:"此人当坐杖,杀之非法"。隋文帝仍坚持己见,治书侍御史柳或复上奏劝谏,终于使隋文帝依法撤销其杀人的旨令。在隋文帝统治前期,请如此类事例甚多。这些智囊人物"同心协,政刑大小,帝无不与之谋议,然后行之。故革命数年,天下称平。

隋文帝对社会各个领域的一系列改革,对削弱地方豪强势力,加强中央集权起了积极的作用。所以,整个有隋一朝,社会都很富足,编户大增,仓储的丰实也为历史所罕见。全国安宁,南北民众得以休息,社会呈现空前繁荣景象。

从隋前中期的人口增长就看得出杨坚的政治才能:开皇元年(581)全国户口462万户,到隋炀帝大业五年(609)达到8,907,536户,46,019,956人。其中在开皇九年(589)南下平陈增50.0万,此时的全国户口700多万,平均年增长226,708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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