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講堂——單位組織疫情防控捐款,捐贈票據寫得是單位名稱,員工個人如何稅前扣除?

問:單位組織員工向公益性社會組織捐款用於疫情防控,公益性社會組織沒有為每個人開具捐贈票據,而是統一為單位開具了捐贈票據,這種情況下員工可以進行個稅稅前扣除嗎?

答:這種情況在現實中普遍存在,也是納稅人比較關心的。個人在享受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捐贈全額扣除政策時,具體操作辦法應按照財稅99號公告執行,即機關、企事業單位統一組織員工開展公益捐贈的,納稅人可以憑彙總開具的捐贈票據和員工明細單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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