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州有幾都堂幾尚書?不是隨便說的

濮陽,明朝時稱開州,在那個時候濮陽人在朝中坐高官的比較多,州城中牌坊林立,成為一景,現在還能看到的有四牌樓、八都坊等,在民間還流傳著“小小開州不可欺,俺有八都四尚書”之說,時至今日還在傳說。作為今人,處在信息發達的新時代,我們看到前人遺世的書籍增多,瞭解的史實也在增多,史越辨越明,根據史實,我們應該不斷修正一些誤傳,讓真相還原世間。究竟開州有幾都幾尚書,聽聽濮陽縣檔案局的郭愛民怎麼說。

開州有幾都堂幾尚書?不是隨便說的

濮陽縣檔案局《明直隸開州八都三尚書文獻選編》2014年由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發行後,一時間引發不少議論。許多人讚揚說,該書是濮陽不可多得的歷史資料,突出體現了濮陽優秀的歷史文化,不僅內容豐富全面真實,而且有簡明扼要地註釋,方便普通人閱讀。但也有一些人發出疑問,諸如“開州”之前為何要加“直隸”?一向說八都“四尚書”,怎麼現在成了“三尚書”?還有人問“八都坊”到底建於何時,怎麼序言說法不一致?筆者現予簡要回答。

首先說“直隸”問題。據《明史·地理志》,明朝全國叫“開州”的政區有兩個,一在貴州省,隸屬貴陽軍民府,民國初年廢州,改名紫江縣,現稱開陽縣;一在北直隸,隸屬大名府,民國初年改稱濮陽縣。兩地相距遙遠,且都歷經明清兩代,都有進士與歷史名人。《明清進士題名碑錄索引》登錄進士時,均分別標明“貴州開州”與“直隸開州”,以防混淆。筆者在網上查閱資料,有時竟查到王崇慶是貴州人的記錄。《明直隸開州八都三尚書文獻選編》,作為河南人民出版社正規嚴肅的出版圖書,不能只考慮本地讀者,應當考慮到濮陽、河南以外的地方。因為書中資料不僅包括從基層到朝廷各個層面,涉及到全國許多地區,有些內容甚至牽涉到鄰國。因此,從資料利用者考慮,把開州具體的隸屬關係寫清楚,具有一定的現實與歷史意義。

再看“四尚書”問題。此說在濮陽傳播的確已久,但據筆者考查,見於文獻者,只有1989年華藝出版社出版的《濮陽縣誌》,第五頁《概述》寫道:“明代……在朝為官者,有八都(堂)四尚書。吏部尚書王崇慶(南京、北京兩都尚書)、兵部尚書趙廷瑞、董漢儒”。顯然,這裡所謂的“四尚書”,並非真的有四個人,而是把王崇慶註釋為“南京、北京兩都尚書”,一人當兩人。加上趙廷瑞、董漢儒,把“三個”當過尚書的“人”,說成了“四個尚書”。縣誌即縣史,發行面很廣,影響自然也大。社會上“四尚書”的說法,大概來源於此。遺憾的是,縣誌說錯了!據《明故資政大夫南京吏部尚書贈太子少保端溪王公墓表》,他雖任過南京戶、禮、吏三部尚書,卻沒有在北京任過尚書,只任過北京工部、禮部侍郎。“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既然王崇慶任“南京北京兩都尚書”的事實不存在,那“四尚書”之說即該自然瓦解。


開州有幾都堂幾尚書?不是隨便說的

但是,有些人不願承認這個是實,總是有意無意地找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進行辯解,為“四尚書”正名。如有人提出,王崇慶既任過南京戶、禮、吏三部尚書,趙廷瑞、董漢儒又任過兵部尚書,四個不同部門的尚書,不也可以看作“四尚書”嗎?這是把“尚書”一個職名,又按“職責”轉換成了四個“人”,把“四種”不同職責的尚書,當成了“四個”人。若依同樣標準來看“八都”,那“八都”豈不應改叫“一都”?因為,他們雖是“八個人”,卻都在都察院擔任一種“職責”,連起來就是“一都四尚書”。但是“八都坊”命名時,並非以“職責”為標準,而是以“人”為標準的。紀著、侯英、王綖、李珏、趙廷瑞、史褒善、吉澄、董漢儒等八人,刻在坊上的職務,不是他們每人的最高職務,也不是最後職務,而是他們眾多職務中的共同點“都御史”。一個“都”字,表示“八人”都曾擔任過國家最高監察衙門都察院的堂上官,即各種副、僉都御史,然後以各人入仕的時間順序排列,坊名才叫“八都坊”。常識告訴我們,事物分類,必須堅持同一標準。否則,必然分不清楚。顯然,若叫“一都四尚書”,也與“八都四尚書”相違背,大家更會感覺不舒服,那就不如既照顧習慣,又實事求是,將“都御史”與“尚書”都“以人”為標準,叫他“八都三尚書”吧。畢竟,在明朝開州的歷史上,再也找不到王崇慶、趙廷瑞、董漢儒之外,第四個任過尚書的人了。

不過,近來又有人找到新材料,說東明縣的石星,是明朝萬曆年間兵部尚書。有家譜說他家在“開州習城莊岔河頭村,後遷居東明城內”,“按籍應為開人,這可能就是‘四尚書’最好的解釋,也印證了‘小小開州不可欺,俺有八都四尚書’的俗言。”(《濮陽早報·文創週刊》2018年7月9日,史曰岫《明朝時濮陽有八都幾尚書?》)其實,這又是一種誤解。判斷歷史人物是否屬於本地人,依據家譜固然有理,但更要弄清其家族源流,是遷居還是祖籍?人群的特點具有流動性。地方誌收入歷史名人,以當時法定行政區劃為準,不以家譜上有無名字。比如史褒善,其家譜稱為《開州京兆史氏譜》。“京兆史氏”表明其祖籍在首都北京附近,實指“薊州”(今天津以北,屬市轄區)。若查族人名字,《薊州史氏譜》可能也會有史褒善。儘管他是大理寺卿,是歷史名人,但薊州地方誌也不會收錄他的事蹟,因為他早已隨著父祖遷居到開州了。同樣,假使石星祖籍“開州習城莊岔河頭村”,到他成人時,其家早已落戶東明,那他也就成了東明人,不會再被當作開州人對待。事實也正是如此。《明清進士題名筆錄索引》,登記著所有進士的戶籍和名次,是紀錄明清兩代進士的權威史料。其上有:“石星,直隸東明⑩,明嘉靖38/3/80”。說明石星是東明縣人,嘉靖38年第3甲第80名進士。明朝規定所有參加進士考試的士子,都必須親自在試卷上如實填寫本人戶籍,冒籍者一經查出,嚴懲不貸。與此相適應,清·乾隆21年(1756年)《東明縣誌》中,既有石星中舉人、中進士的記錄,又有他的人物傳記及立於東明城內的五座牌坊,相反現在所能見到的幾種《開州志》,則是一點也沒有他的情況。

至於有人說,長垣、東明兩縣明清之時是開州屬縣,它們本土也有幾個尚書,或可被計算在開州之內,“四尚書”只是一種籠統的說法,並非“確指”,更是站不住腳。開州對兩縣只是宏觀管理,明清兩代開州志書,根本不紀載它們的具體情況。它們本土究竟有多少尚書,都是誰,與“開州八都三尚書”“四尚書”之爭,完全扯不上半點關係。更何況東明縣,於“洪武十年(1377年)五月,省入(開)州及長垣縣。弘治三年(1490年)九月復置,屬(大名)府。萬曆中,仍屬(開)州。”(《明史·地理一》)在長達一百多年時間裡,並不屬開州管轄呢?

總之,正視並糾正明朝開州“四尚書”說法之誤,恢復“三尚書”的真實歷史面貌,對於正確認識開州歷史,並進而宣傳濮陽,是一件大好事。若不認真研究,分清是非,正本清源,那才是繆種流傳,貽笑大方。地方文化宣傳,不僅需要典型和廣泛,更需要真實和準確。


開州有幾都堂幾尚書?不是隨便說的

最後說“八都坊”建坊時間。同樣因1989年版《濮陽縣誌》,在其《附錄·四》(第668頁)有一篇題名《韋大秦》的文章,說“八都坊”建於明“嘉靖”年間,在濮陽曾因起一場爭論。筆者經多方調研,於1994年11月,向縣政府有關領導寫出報告,指出“八都坊”建於嘉靖年間的錯誤。因為“八都”最後一名的董漢儒“生於嘉靖41年。”嘉靖年號共45年,即使最後一年(1566年)建坊,董漢儒當時也才5歲。一個5歲的孩子,怎麼可能當上“巡撫湖廣副都御史”甚至“兵部尚書”,而為其建坊呢?根據“八都坊”附近居民反映,該坊建於明萬曆45年(1617年)春天。文物部門認為口碑資料,不足憑信,對此將信將疑,只是籠統認可為萬曆年間。直到幾年後,我又從老城北街居民單山科家裡,徵集到原坊一塊刻字殘石,驗明所刻文字為“萬曆四十五年春 月”(該石現藏濮陽縣檔案館),確定是原“八都坊”建立時間,並在《濮陽日報》發文後(見《濮陽日報》2006年2月21日,陳曉燕《“八都坊”建坊時間有新證》),爭論才算徹底結束。至於北京大學張希清教授為本書所寫“敘言”,將建坊時間錯寫為“嘉靖四十五年”,與濮陽原縣委書記張建國“敘言”的“萬曆四十五年”不一致,或因張教授對《濮陽縣誌》“嘉靖”之說印象較深而一時疏忽。當然,出現這一失誤最主要的原因,還是我們校對不甚。發現問題後,檔案局立即採取補救措施,對張教授序言的錯誤說法進行改正。在此,謹向所有讀者表示由衷的歉意。

濮陽縣檔案局 郭愛民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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