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堂大家可能多見,但意想不到,在宋代,生祠可謂是“遍地開花”

去年5月,緝毒片《破冰行動》在網上震撼人心,該影片爆紅之後,其取景地點"塔寨村"林氏祠堂,更是成為了網紅的打卡地點。大家都知道我國姓氏眾多,從古代開始,各地便以姓氏建設宗祠,也都知道是祭祀祖先或者先賢的地方,是各族商議重要事務的地方。但大家可能不知道,在古代,還有一種祠堂,稱之為"生祠"。

生祠在我國古代,一般是為紀念有德政的官員而在其生前所立的祠廟,關於生祠的起源:

宋人高承《事物紀原》載:"漢平公為縣吏曹,決獄平,郡中為立生祠,自三代而來無生為立祠者,至此始見茲。則生而立祠始於漢世也。"

清人趙翼言:"其有立生祠者,《莊子》'更桑子所居,人皆尸祝之。'蓋已開其端。《史記》'欒布為燕相,燕齊之間皆為立社,號欒公社。''石慶為齊相,齊人為立石相祠。'此生祠之始也。"

二者皆認為生祠起源於漢代。雖然生祠源於漢代,但到了唐代後期,史料典籍中才開始大量出現生祠的記載。直至宋代,生祠才作為一種祠祀方式普遍存在於民間社會,目前學界對宋代民間祠祀的研究多集中在神祠方面,而對生祠的研究多以唐、明時期為主,宋代生祠的有關情況被人們所忽略。今天,我們便來聊一聊這被人們忽略的"生祠"。

祠堂大家可能多見,但意想不到,在宋代,生祠可謂是“遍地開花”

宋代生祠的設立原因

宋代生祠奉祀的對象有各州縣的地方官、中央官員、武將等等,其中以地方官為主。宋人認為"國家張官置吏,凡以理民,惟州縣之長官於民為最親",所以地方官若有善政為民,當地百姓便會感恩戴德,主要表現方式之一便是自願為該官員立生祠,但也存在百姓迫於權勢壓力或地方豪強巴結官員而為其立生祠的現象,這種情況就另當別論了。

宋代賦稅種類繁多,單單雜稅的名目就多如牛毛。百姓身受其苦,地方官如果能奏請朝廷減免一部分雜稅,這對百姓而言可謂是功德無量。

  • 如宋孝宗淳熙十四年(1187)劉俁知嶽州,在任期間"免板帳、馬草錢等八稅目……後監廣東倉,適四明大飢,移粟五萬斛"賑濟,為報答其恩德,兩地百姓皆為其立生祠。
  • 如慶元二年(1196),宋理宗擢校書郎沈繼祖為監察御史,在任期間"蠲湖北之盜賞,去興國之淮衣,均湖北之田賦,昌化酒徵"等事,百姓皆獲其利,多地民眾皆為其立生祠。
  • 如兩宋時期,自然災害也頻繁發生,對百姓的影響相當嚴重,因此救荒活民成為地方官為政的重要議題,也是百姓為地方官立生祠的重要原因。
  • 如宋哲宗元祐年間陳覺民知建陽縣,"以救荒得民心,家畫像生祠之"。宋高宗時汪杞知建昌軍南豐縣,"屬歲旱,發廩賑之,活數萬,鄉民為立生祠"。
祠堂大家可能多見,但意想不到,在宋代,生祠可謂是“遍地開花”

宋代生祠的立祠行形式多種多樣,可分為單獨立祠式、合祭立祠式、附廟配食式三種形式。

宋代生祠立祠形式

1、單獨立祠式,即為官員單獨設立生祠。單獨立祠包括為官員新築祠堂或於貢院、學舍等地僻出空間單獨掛像祭祀。

  • 慶曆四年(1044),蔡襄為福建路轉運使,興修水利,百姓獲其利,"為公立生祠於塘側",在水塘附近為蔡襄立祠祭祀。
  • 宋寧宗開禧三年(1207),殿中侍御史葉公時上奏嘉興府華亭縣四鄉百姓生活的利病,為民請命,當地百姓得知後"相與為葉公立生祠於縣庠"。
祠堂大家可能多見,但意想不到,在宋代,生祠可謂是“遍地開花”

2、合祭立祠式,即將多人祭祀於同一祠堂。這種立祠方式不多見。

  • 嘉定年間,楊伯子守湖州"治聲赫然",湖州民"相與肖像祠於學宮,與工部尚書戴少望並祠"。
  • 《福建招捕使陳公生祠記》中記載,南劍太守兼福建招捕使(招降收捕)陳韡平盜保民,建寧府百姓便在龍津驛故地為其建立生祠,陳韡得知後認為平盜之功是多人共同協力完成,不敢自居有功,於是郡人將其他有功官員皆繪像祠於陳韡生祠堂中。
  • 又有同時期陳、曾二公先後守福建"陳公戡定於前,曾公綏靖於後,皆稱賢牧,皆有功德於是邦。"其中陳公即為陳韡,二公皆對該邦有平盜之功、免除租稅、罰款的恩德,在曾公去任後,當地百姓相約將二公"合而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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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附廟配食式,即於先朝祠廟、寺院或道觀處為官員設立生祠。

  • 宋徽宗宣和元年(1119),趙嵎為德清縣令,縣內有盜賊作亂,邑人驚散,趙嵎"獨留縣,發倉廩招集貧民團聚保甲",最終破賊,百姓為了感念其恩德,"全邑人生祠於乾元寺"。
  • 宋高宗紹興九年(1139),饒州大旱,是年冬十二月,宋高宗下詔以程公前往災區,賑災活民,百姓為了感恩,"相與謀繪公像,建生祠於寶積佛廬,供僧祈福,以報公賜"。
  • 宋理宗時期姚勉所作《新昌知縣生祠記》載:"(陳知縣)為政以得人心為本",離任後"士率民祠之,肖其像於邑之隆道觀",將陳知縣的畫像掛於隆道觀,百姓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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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生祠奉祀對象以地方官為主,就其任職時間先後而言,有現任官與前任官的區別。

宋代生祠的立祠程序及功能

通常情況下官員在得知百姓有為其立生祠的意願時通常予以拒絕,宋仁宗寇平守淮陽,因平盜有功,民安其居,"於是里人欲立生祠於嶇山之陽,公不許"。最能反映這種情況的是龍泉縣知縣何嗣昌,其在知縣任上為政有方,百姓多欲為其立生祠,為了拒絕百姓的美意,特頒佈了《告通邑士民止建生祠文》,文辭謙虛懇切,自稱德薄功淺,不當立生祠,又論生祠之弊,文末寫到"生祠之說,毋煩再議",制止之意,溢於言表。

宋代規定:"非遇察訪監司所至,而舉留者,各杖一百;建祠立碑者,罪亦如之。並坐為首之人,碑祠仍毀。本官知情與同罪,若自遣人建祠,論如輒立碑律"。

因此為避免為官員立生祠存在現任官"本官知情"的嫌疑,地方百姓多在官員去任之後相約為其立生祠。如宋哲宗時,範純仁謫居零陵,寓一寺廟中,平日杜門不接賓客,所寓寺廟長老義霞"深感公,屢欲為公築生祠,公每戒之。元符末,公既召還,霞即日築祠偶像,奉事甚謹"。在範純仁被朝廷召還後,長老義霞才得以為其立生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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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謀說

生祠作為祭祀的一種方式,普遍存在於宋代社會。對百姓而言,設立生祠是為了感念官員的恩澤;對朝廷而言,允許為地方良吏設立生祠,有"勸誡天下吏"的榜樣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生祠也可視為民間信仰的一種,成為周圍地民眾的一種信仰,符合儒家"以死勤事""以勞定國""能御大災""能捍大患則祀之"的祭祀禮儀。

不僅僅是關於宋代,不僅僅是關於我國古代,也事關於我們生活中的每一個人。對於現代的生活,生祠現象在現代生活中有很多變體,例如清明祭祀、端午紀念屈原、賽龍舟、吃粽子等等諸如此類的變體形式,其內在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一定是不變的,就是要對我們心中憧憬的生活和崇敬的人事物都要心存感激,這樣才有助於我們生活中的點點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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