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强力开展排污口整治

2017年以来,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书》和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的函》(皖水资源函〔2017〕1069号)文件要求,我市共进行3次入河排污口底数摸排,共排查入河排污口共363个,其中上报中央环保督察组,属中央环保督察督办的排污口320个;其余43个为我市自行摸排发现。

其中,西淝河及支流沿岸入河排污口有13个,均为生活入河排污口。沿岸及附近乡镇13个,谯城区3个、涡阳县1个、利辛县9个。2018年我市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13座,2019年解决了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及管网建设不完善等问题,扩大污水收集范围,目前13个新建污水处理厂已全部投入使用。

结合沿岸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13个排污口已全部整治完成,其中截污纳管9个、排污口封闭2个、建设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个、雨污分流改为雨水排放口1个。

全市363个入河排污口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时间,通过完善档案、规范排污口设置、树立标牌、加强巡查、截污封闭、集中处理等方式,我市制定了5类整治措施,进行了综合整治,截至2019年1月份,全部整治完成,于2019年12月顺利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入河排污口现场验收。按照国家机构改革总体要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和排查整治等职能已整合至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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