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平罗县全体团干部廉政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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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全体团干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坚决落实从严治团主体责任,引导广大共青团员和团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中做好先锋模范作用。

团的干部是共青团工作的骨干,从严治团必须从团干部严起。在疫情防控中,广大共青团干部自觉向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看齐,在一线英勇奋战,展现出青年担当,但各地涉及团干部贪污腐败、作风不实等违法违纪事件仍时有发生。2月中旬,辽宁渤海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团委书记常某某,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临阵脱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4月8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团委书记楚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罪已被刑事拘留……这些代表青春阳光的“青年干部”被贴上“违法违纪”的标签,令人唏嘘,更令人警醒。

青年,是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希望,怎样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守牢纪律“红线”,是每一位青年干部必须做好的考卷。在此团县委号召全县团干部

认真履职、廉洁自律,严守党纪底线,筑牢团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牢记使命担当,在新形势下展现新作为;爱惜声誉形象,葆奋斗精神和赤子之心团县委将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作用,提高对全县团干部言行规范的约束力,形成全民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如有对我县共青团工作开展的相关意见建议,以及对团干部不正确履职、不廉洁履职等相关问题的线索,可向团县委进行反映,举报电话:0952—6095100,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共青团平罗县委员会

2020年4月10日

告平罗县全体团干部廉政公开信

审核: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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