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爾辭退午休超時員工是否違反勞動法?

為什麼大家如此關注海爾辭退午休員工事件,其重要的原因一點是很多人認為午休打盹這種小錯誤為何會直接解除勞動合同,聯想到自己上班看看網頁,聊聊QQ,於是愈發對此事

是否過於嚴苛引起了關注

這其中海爾的回應表示海爾有明確的公司制度和員工行為規範,並經職工大會討論通過。4名員工的行為違反海爾員工行為規範,屬一級違規,按規定應解除合同。

綜合目前信息來看,海爾公司規章制度在制定程序上合法,4名員工事先知曉公司相關規定,其行為違反規定,可能造成不良影響,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海爾公司解除合同是合法的。

從目前的事態發展來看我們得到如下結論:

海爾公司辭退員工流程正常。

但是員工真的嚴重違反了公司制度嗎?

員工被辭退是否涉及嚴重違反公司制度。至於是否涉及嚴重,需員工勞動仲裁或法院起訴判決而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那麼,海爾4名員工有沒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到底什麼是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呢?

一般法院在判定嚴重違反有如下幾個方面:

(1)勞動者實施違紀行為的主觀過錯程度;

(2)勞動者實施違紀行為的重複頻率;

(3)勞動者違紀行為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大小。

就從午休在公共場合的單一事件來說,並不算嚴重違規,但是於員工不利的因素是,公司規章制度是通過了職工代表大會表決並公示,公司有自己的考量和理由來判定是否嚴重違反員工制度。

那麼什麼是職工代表大會,為什麼公司制度通過了職工大會表決,就合法了呢?

職工代表大會是職工群眾當家作主,參加企業經營決策、管理、監督幹部、行使民主權利的權力機構。企業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涉及到員工利益的相關員工手冊,無論是修改還是表決,均需通過職工代表大會。

政策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職工代表大會條例實施細則》

員工手冊是老闆制定的,沒有經過公示和表決合法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制定應依照企業的民主程序進行,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並要向全體員工公示,包括制定程序和告知程序。職工對於用人單位未經合法程序通過的《員工手冊》,有權利拒絕遵守。

企業規避此類風險小貼士:

1、員工手冊一定要通過職代會表決,公示。

2、員工手冊一定要發給全體員工並簽名知曉。

員工規避此類風險小貼士: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綜上所述:海爾辭退員工並未違反勞動合同法。但本文並未涉及“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的舉證、職代會是否按正規流程通過員工手冊、“午休時間過少”是否涉嫌剝奪員工休息權利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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