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清苑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公告

清苑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公告

【权威发布】清苑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公告

根据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2019年10月7日至2020年1月5日,清苑区将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

一、主城区限行原则:2019年10月7日至2020年1月5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外地车辆同样遵循此限行措施(含临时号牌)

二、主城区限行区域:新华街、中心街、清苑路、发展中街路段(发展街与建设路交叉口至发展街与振兴路交叉口、迎宾中街路段(建设路与迎宾街交叉口至振兴路与迎宾街交叉口)区域。

三、主城区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20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四、辖区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止措施继续执行。

限行期间,将对违法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五、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大、中型省际、市际长途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旅游客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校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清苑区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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