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車可以按照《汽車三包規定》退換車嗎?

案情簡介

北京某消費者購買某一合資品牌轎車後不久,在高速公路上撞到護欄,導致車輛前方受損,無法行駛。消費者將車輛運送到經銷商處維修。經銷商告知消費者,這是全新車型,配件不足,等待配件維修需要兩個多月的時間,期間車輛無法使用。消費者認為等待時間太長,不認可處理方案,要求經銷商承擔損失或退換車。消費者同經銷商和廠家多次溝通,最終仍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相關規定

《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經銷商應當建立完善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體系,保證相應的配件供應,提供及時、有效的售後服務。

處理意見

此案例中的車輛是因發生事故才到經銷商處進行維修的,且發生事故的原因並非由車輛本身的質量問題導致,因此不在《汽車三包規定》的調整範圍內,無法依照《汽車三包規定》退換車。

消費者可以依據相關規定,和經銷商協商,爭取儘快發送配件,完成車輛維修。

缺陷產品管理中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