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朽”的提出、界定和演化
春秋時,魯國大夫叔孫豹認為:
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不朽。
——《左傳•襄公二十四年》
唐朝儒學大家孔穎達對立德、立功、立言進行了詮釋界定:
立德,謂創制垂法,博施濟眾;立功,謂拯厄除難,功濟於時;立言,謂言得其要,理足可傳。
——《春秋左傳正義》
在後人對“三不朽”的解讀中,“立德”是指道德操守,“立功”是指事功業績,而“立言”指的是把真知灼見形諸語言文字,著書立說,傳於後世。當然,無論立德、立功或者立言,其實都旨在追求某種“身後之名”、“不朽之名”。而對身後不朽之名的追求,正是古聖先賢超越個體生命而追求永生不朽、超越物質欲求而追求精神滿足的獨特形式。
我認為,古今對立功、立言的解釋和理解相差不大,而孔穎達對立德的詮釋界定方得真意。立德既然列為“太上(最尚)”,不應該僅指德行操守,而應是指“創制垂法,博施濟眾”。否則,“立德”之意則過輕,標準又過嚴,正好擋住了多少古今聖人進入“三不朽”榜單的機會。如果按這樣的標準,古往今來,漫長的中國封建時代只有曾國藩、王陽明這兩人接近於成就“三不朽”,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孔穎達對立德的詮釋界定,是從“德”字的本意解讀而來的。
德,本意是七曜(日月金木水火土星)的運行。後來引申為順應自然、社會和人類客觀規律去做事,即不違背自然規律去發展社會、提升自我。德是相對於道而言,道是在承載一切,德是在昭示道的一切。德是道的具體實例,是道的體現。引申到社會制度方面,“立德”就是創建“博施濟眾的制與法”。
注:上圖復原製作的陶寺古觀象臺遺址照片中的圓點就代表陽德。
秦始皇方為 “真三不朽”
秦始皇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皇帝,也是明代以來比較公認的“千古一帝”。
從中國和中華文明的角度,秦始皇的功勞和貢獻不是簡單歸納幾條就能說得清楚的。如果從“三不朽”的維度,分析秦始皇的功勞和貢獻,也許才是最為恰當和全面的。
縱觀中國曆代偉人,秦始皇在開創性上無出其右,繼承性上無出其右,影響力上無出其右。根據孔穎達定義的“三不朽”標準來衡量,秦始皇才是中國歷史上唯一的、真正的、名符其實的“三不朽”偉人。
秦始皇的立德
秦始皇結束了上溯持續了兩千多年的中國混亂紛爭局面,開創了向後延續了兩千多年的中國式皇帝制度,實行大一統的封建中央集權專制。主要包括:
——創建並完善了中央政府三公九卿制,三權並立,互相制衡,為後世歷代所借鑑;
——推行並完善了郡縣制,改分封世襲製為考核任命制,實現了中央對地方的有效控制;
——推行並完善了軍功爵制,以“無功不受祿”摧毀了“世卿世祿”的血緣宗法制,打開了底層平民向上躍升的通道和空間。
千載猶行秦法政,秦始皇深刻改變了中國封建社會的發展走勢,其歷史功績是卓越而巨大的。
是為秦始皇的“創制垂法,博施濟眾”。
秦始皇的立功
秦始皇奮六世之餘烈,掃平六合,結束了封建諸候割據狀態,實現了真正意義的全國統一,奠定了大一統的中國基本版圖。在肇建統一大功之外,另建三功:
一是
開疆拓土之功,使南蠻、東夷、北狄、西戎的廣土眾民,成為中華民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二是修築長城之功,建立起立體的軍事防禦陣線,以長城削弱遊牧民族的騎兵優勢,惠及千秋萬代;
三是建設交通要道之功,秦始皇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大規模興建基礎設施的皇帝,以都城咸陽為中心,修建了數條直道和弛著通向全國各地,在西南還修建了靈渠,成為世界上最古老的運河之一,有著“世界古代水利建築明珠”的美譽。
是為秦始皇的“拯厄除難,功濟於時”。
秦始皇的立言
秦始皇厲行法治,通過商鞅變法和李斯定法,定法制,行法治,取得了巨大成果。時至今日,依法治國仍然是人類社會的主流價值取向和行為模式。
秦始皇統一思想,根據治理的需要對先秦百家思想進行詮釋、取捨,抑儒揚法,確立以法家為主、百家為輔的治國思想和執政理念,為後世所推崇和敬仰。
秦始皇統一文化,推行法同壹、車同軌、書同文、度同制、幣同值、行同倫,為中華文明的傳承和發展創造了文化認同的基本條件,從根本上避免了國家分裂,使統一成為中國文化的主要特徵之一。
後世少見其言,卻廣見其行其理,雖久不廢,影響深遠,此法治、文化之功也。
是為秦始皇的“言得其要,理足可傳”。
秦始皇的憾事和缺事
遺憾的是,大秦帝國“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其主要原因在於:
第一, 缺乏長遠規劃而行急政,計劃趕不上變化,致使建設超越國力,激化了國內的矛盾。
第二, 缺失儲君制度,來不及培養和選擇合格的繼承人,致使意外去世後,國家權力和形勢失控,埋下了國家敗亡的伏筆。
第三, 缺少新制度探索、完善、優化的時間。秦始皇尚未及為新創的帝制進行有效探索和完善優化,就去世於東巡途中,致使大秦帝國二世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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