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招募禁毒志願者的公告

廣宗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

共青團廣宗縣委員會

關於招募禁毒志願者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大我縣禁毒工作力度,充分調動廣大群眾直接參與禁毒工作,推進禁毒工作社會化,創建“無毒廣宗”的社會氛圍,提高全民禁毒意識和抵制毒品能力。縣禁毒辦聯合團縣委即日起在全縣範圍內招募一批禁毒志願者,成立“廣宗禁毒”志願服務隊。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時間:即日起開始報名至4月30日。

二、招募方式:

1、現場報名:可以到縣禁毒辦(公安局430房間)或縣委四樓(團縣委辦公室)現場報名,由工作人員指導完成報名流程;

2、電話報名:可以撥打縣禁毒辦電話0319-7211626或團縣委0319-3756363報名,由工作人員電話指導完成報名流程;

3、網絡報名:附件填寫報名表,將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或者[email protected],等待審核通過,正式成為禁毒志願者。

  三、招募條件

1、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民事責任能力的個人;

2、樂於奉獻,富有社會責任感,熱心禁毒工作,能夠利用雙休日、節假日或業餘時間參與禁毒志願服務活動;

3、遵紀守法,自覺按照廣宗縣青年志願服務隊的工作安排開展禁毒志願服務;

4、有志願活動實踐經驗或具有法律、心理、醫學等相關專業背景者優先。

  四、禁毒志願者的權利

  參加禁毒志願服務活動;接受禁毒方面知識的教育和培訓;提供禁毒志願服務時要求組織提供必要的物質保障和安全保障;對禁毒志願者工作有批評建議和監督權;請求禁毒志願者隊伍幫助解決在志願服務活動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請求禁毒志願者隊伍維護期合法權益;入隊志願,退隊自由。

  所有的禁毒志願者發放志願者服務證,對於表現優秀的禁毒志願者進行評選,頒發榮譽證書。

  五、禁毒志願者的義務

  履行禁毒志願者服務承諾;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參加禁毒志願者隊伍組織安排的志願服務活動;不損害被服務者合法權益;不得以禁毒志願者身份從事贏利性或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隨時維護、更新本人信息和聯繫方式;相關法律法規及團組織、志願者組織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禁毒志願者的工作範圍

  禁毒志願者利用空餘時間開展志願服務活動。集體工作範圍包括:

1、積極參加禁毒知識普及和毒品預防宣傳教育工作;

2、結合自身特長、職業特點、生活習慣和交往範圍,開展毒情調查;

3、參加與禁毒有關的其他公益活動。

聯繫人:

禁毒辦張勻秋 聯繫電話:0319—7211626

團縣委劉露方 聯繫電話:0319—3756363

  附件:廣宗縣禁毒志願者報名表

廣宗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

共青團廣宗縣委員會

2020年4月17日

關於招募禁毒志願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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