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數字商標”申請人要注意哪些事項?

純數字可以註冊商標,商標註冊的選擇性很多,可以是圖形的,可以是文字的,也可以是數字。例如,777電池,555牌香菸就是純數字,不過純數字審查是否通過要具體情況分析。

用純數字來註冊的商標叫做數字商標。數字商標是指用阿拉伯數字、羅馬數字或者是中文大寫數字所構成的商標。由於容易與商品或服務的型號混淆,數字商標的註冊長期受到限制,但也有個別數字由於長期使用,獲得了較高的顯著性和知名度,最後被接受註冊,這種商標雖然不一定表示什麼意思,但其特點是不落俗套,別具一格,也逐漸被一些人所認識,同樣可以收到較好的效果。

註冊“數字商標”申請人要注意哪些事項?

不過大家使用純數字申請註冊商標的時候,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一、不能過於簡單,比如就是單純的一個或兩個數字,沒有顯著特徵的數字很難註冊下來,建議註冊時將數字做個變體,類似於圖形性質的,這樣成功的幾率會很高,或者賦予數字具有特殊含義,類似於12580(一按我幫您)這種。我國《商標法》第九條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 應當有顯著特徵, 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從整體上理解本條規定,商標的顯著性不僅包含可識別性,還包含與其他商標的區別性,即商標區分商品來源的顯著性。

二、不要申請太長的數字。針對註冊商標要求商標具有顯著性和識別性,識別性的核心就是便於消費者識別,但如果一串數字,長得好像電話號碼一般,不便於記憶,就很難說這種商標是便於消費者識別的,商標局亦不會鼓勵這種不便於消費者識別的標誌當做商標,就可能就是駁回。

三、不要註冊表示特殊歷史事件的數字,比如:“918”,“五四”等等,這同樣會被認定為(將其作為商標註冊和使用)有可能產生不良影響,又如“911”之類的商標,也極可能會被認定為“有不良影響”。

四、不要申請“110”、“114”、“120”等數字商標,對這類具有社會公共性質的特定電話(數字)號碼,商標局一般不會接受其作為“商業標誌”使用,亦不太可能給予某一家企業壟斷專用(註冊)。這種類型的商標有可能會被認定有“不良影響”,違反了《商標法》第十條一款(八)項的規定。(“個案原則”除外,如“999”。)

五、對價值常常需要用數字來表示的產品,例如“酒精飲料”等,申請數字商標的被駁回的幾率很高,例如,瀘州老窖股份公司申請的“1573”被駁回了,其申請的“凱撒至尊 國窖1573”也被駁回了(除數字外,“國窖”也可能是其被駁回的原因)。總之,對33類酒精飲料產品商標,涉及到數字的,商標局的審查比較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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