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速调解一起疫情期间拖欠18名驾驶员工资案

2020年3月27日,法院调解解决了一起拖欠18名驾驶员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同意给付18名原告工资款,并于2020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2019年9月,解某某、胡某某、孙某某等18名驾驶员加入被告平某某所在的车队,驾驶牵引车从事运输,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10000元,10月25日,18名驾驶员突然被通知不需要再继续工作,然而10月份的工作却一直未结算。驾驶员多次讨要无果,于12月到潘集区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后,18名驾驶员再2020年1月分别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疫情期间法官接到案件后,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进行沟通,并通过微信等方式线上调解,最终,经过反复核算、协商之后,18名驾驶员拿到经过法院确认的调解书。


(潘集区法院 孙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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