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案,你监督——兴化检察办案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已成常态”

我办案,你监督——兴化检察办案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已成常态”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制度,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创新举措。今年以来,我院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联系,办案中邀请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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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案,你监督——兴化检察办案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已成常态”

3月11日,我院成广进副检察长与第一、第五、第六检察部共同成功化解两位八旬老人之间的邻里矛盾纠纷中,人民监督员到场全程监督,并发表意见。

我办案,你监督——兴化检察办案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已成常态”

4月14日、15日,我院第一检察部对两件不起诉案件组织的公开听证会上也有人民监督员的身影。

除了办案,在其他工作中,人民监督员监督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4月13日,我院第六检察部邀请3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的评析和评选活动。人民监督员对各部门自荐的多起案件进行一一评析,在综合考虑案件的社会影响以及案件类型因素后,从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等多维度提出推荐的理由和依据,为我院推荐评选案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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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我院第三检察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检察活动。经过这次活动,人民监督员对被监视居住执行人在此期间的诉讼权利、人权保障等有了更充分的了解。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抓好高检院关于人民监督员工作相关规定的落实,进一步拓展接受监督范围,全面接受人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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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 化 检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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