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上路,總有老司機叮囑:“珍愛生命,遠離大貨車。”
有個朋友仗著自己技術好,喜歡頻繁變道,左右加塞,蛇形行駛。
又一次在炫車技的時候,急速變道,直接撞上了右側正常行駛的大貨車。
他的車幾乎直接鑽入了大貨車的底部,車頂被削平。
在尖銳的剎車聲中,又被裹挾著滑行了近十米。
頭顱重傷,肋骨多處骨折,脾臟受損,在醫院待了大半年。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時,朋友全責,一切損失自己承擔。
行駛在路上,小汽車處於弱勢,大貨車處於強勢。
如果小汽車遵守交通規則,就算出了事故,還能在後續的處理中獲得應得的賠償。
卻恰恰有像我朋友那樣作死的人,處於弱勢,卻還要去破壞規則,最終自作自受。
更為重要的是,如果所有的小汽車司機都自覺維護交通規則,就會形成一種有序的道路氛圍。
大貨車遵守交通規則了,那小汽車也就安全了。
假設沒有交通規則,或者大家都對交通規則視若無睹,那就會看到大貨車肆無忌憚地橫行霸道,小汽車無路可走。
小汽車相對於大貨車,屬於弱勢者一方。
可能會有人問,何為強勢者,何為弱勢者?
在一個有序的狀態裡,規則的制定者就是強者;在無序的狀態裡,資源的擁有者就是強者。一句話概括,就是有話語權的一方。
一般情況下,吃虧的肯定是弱勢者。
人是社會化的,講文明的,為了保障一定的公平和秩序,就有了一些規則、制度、法律法規。
這些規則,其實是保障弱勢者最後一道屏障。
悲哀的是,很多本來就處於弱勢者一方的人,偏偏要去破壞規則,如前文說到的不遵守交通規則的小汽車。結果呢?
弱肉強食是大自然的本性,規則是對這種本性的束縛。
有些規則是顯性的,白紙黑字,一目瞭然。
也有些規則是隱性的,更像是一種常識。
我們稱之為規矩。
做人做事,得講規矩。特別是你不夠強大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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