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殷商之源 文化沙龍|《古宋七子》首倡合縱抗秦國 三

倡導“去尊”平貴賤 利民之舉安社稷

惠施是戰國政治舞臺上最活躍的人物之一,作為“合縱”的組織人,他在當時各個國家裡都享有很高的聲望。有學者認為惠施在政治上不過是一位縱橫家而已,如郭沫若先生曾說:“他的政治家的色彩,不外是當時的縱橫捭闔之流,以敵攻敵,敷衍一時,並沒有甚麼偉大深遠的政策。”(《郭沫若全集·歷史編》第三卷)其實,這是對惠施不全面的定位。惠施的一生,還通過“去尊”“為法”以謀求富國強兵,並始終堅持“利民”和“安黔首”的政治原則,民本思想非常突出。這決不是“敷衍一時”,而是有深謀遠慮的。所以,不能簡單地以“縱橫捭闔之流”而論之。

惠施“去尊”的政治思想,在當時是很有特色的。在戰國中期的實際生活中,的確是“有尊”的。既有“天”之“尊”,又有“天子”之“尊”,還有“王”之“尊”。對於這些“尊”,惠施採取了否定的態度。所以,他在政治思想上提出了“去尊”的口號。如其提出的“天與地卑”(《莊子·天下》),就徹底否定了傳統的“天尊地卑”的觀點。“公之學去尊”一語,出於匡章對惠施“王齊王”主張的指責(《呂氏春秋·愛類》)。惠施認為“去尊”與“王齊王”並不矛盾,因為二者都是適合時宜的利民之舉:“今可以王齊王而壽黔首之命,免民之死,是以石代愛子頭也,何為不為?……利民豈一道哉?當其時而己矣。”他否定了以“天”為中心的神本主義和君本主義,對於民本思想是一大貢獻。

惠施的施政理念閃爍著民本思想的光輝,一切皆從“利民”出發。如果他為魏惠王制訂的法律缺乏民本思想,那就很難設想“民人皆善之”了;如果他接受魏惠王“禪讓”君位的請求,那就可能會像燕國一樣,釀成內亂外患,使魏國人民陷入水深火熱之中。他在回答匡章對“去尊”的責難時,把“黔首之命”比作“愛子之頭”,認為是十分貴重的;而把王位之尊比作石頭,認為是一種輕賤之物。這種看法與孟子的“民貴君輕”理論,有異曲同工之妙。他認為“利民”不一道,只要合乎時宜就可以。他主張“以魏合於齊、楚以案兵”,一則是為社稷的安危著想,二則使民免受刀兵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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