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駕駛的歷史
首次提出 —— 20世紀30年代
出處 —— 《Air Wonder Stories》月刊科幻雜誌
首次實現 —— 1986年,卡內基·梅隆大學制造出第一臺電腦駕駛汽車NavLab 1
自此,全球汽車巨頭開始踏上研發自動駕駛之路,近些年,各大互聯網巨頭也加入其中。
自動駕駛劃分依據
1.動態駕駛任務
指汽車在道路上行駛所需的所有實時操作和策略上的功能(決策類的行為),不包括行程安排、目的地和途徑地的選擇等戰略上的功能。
2.動態駕駛任務支援
自動駕駛在設計時,需考慮系統性的失效(導致系統不工作的故障)發生或者出現超過系統原有的運行設計範圍之外的情況,當這兩者發生的時候,需給出最小化風險的解決路徑。
3.涉及運行域
指自動駕駛系統被設計的起作用的條件及適用範圍,把所知道的天氣環境、道路情況(直路、彎路的半徑)、車速、車流量等信息作出測定,以確保系統的能力在安全的環境之內。
自動駕駛等級劃分結果
當前主流技術層次
當前實現自動駕駛的難點
1.硬件——傳感器
自動駕駛技術最核心的硬件是傳感器,目前效果最佳的是激光雷達。但造價很高,即便激光雷達廠商Welodyne大幅減價,售價仍需3999美元。
2.軟件——傳感數據處理系統
一是需要大量數據訓練,深度學習場景。若同一時間數據量增多,計算時長增加,系統變慢,導致無人車只能低速行駛。
二是如果新場景出現,無人車的應對能力會出現不足。
3.法律——事故責任劃分
法律法規問題從自動駕駛概念出來後就一直討論不休,目前只有少數地區允許自動駕駛汽車上路行駛,並規定駕駛員必須保留車輛的控制權。如要實現完全自動駕駛,法規必須修正,並對自動駕駛車輛出現的事故責任做好劃分。
4.資金——持續性的投入
無人駕駛的研發是燒錢行為,在當前汽車市場寒冬之際,能夠持續投入的車企少之又少,因此,無人駕駛只是少數玩家的遊戲。
閱讀更多 攜手看夕陽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