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快遞小哥丟了包裹?丟人現眼!

明明拿到了快遞,卻謊稱丟件,會受到怎樣的處罰呢?新區一名小夥子就上演了這麼一出“偷雞不成蝕把米”的戲碼。


投訴快遞小哥丟了包裹?丟人現眼!


4月19號,新區警方接到一名快遞員報警,稱自己遭到一名客戶李某的惡意投訴,損失了3000元,而自己之前明明已經私下賠償了李某丟件的損失,原本80塊錢的鞋子,李某愣是向快遞員要了300元才同意作罷,可一轉頭,李某就投訴到了快遞公司。


投訴快遞小哥丟了包裹?丟人現眼!


新區公安分局丁崗派出所副所長 龔震:

因為客戶他惡意的投訴,他們的快遞公司好像是在24小時之內不撤訴的話,他們就會對他進行處罰。


民警在調取葛村這處快遞代收點的監控後發現,李某的快遞在前一天下午就被快遞員送了過去,第二天上午7點20分,一名男子騎著電動車拿走了這隻快遞,民警經過仔細辨認,這取件的人正是李某自己,民警隨即將李某傳喚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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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區公安分局丁崗派出所副所長 龔震:

知道我們調過監控之後,李某還拿了一包餐巾紙,謊稱取到的不是鞋子,是餐巾紙,就想隱瞞自己已經去過快遞的事實。


隨後,

民警前往李某家中進行檢查,

在客廳角落發現了

之前據稱丟失的那雙鞋。


投訴快遞小哥丟了包裹?丟人現眼!


最終,李某因涉嫌詐騙,

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處罰,

並撤銷了對快遞員的投訴。


新區公安分局丁崗派出所副所長 龔震:

第一,我們也奉勸廣大的買家,不要貪圖這點小便宜而丟失了自己的誠信;第二,快遞員在工作中,說實話,也要把工作做細,像這種情況的話,還是將快遞送到客戶的手中會更為妥當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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