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中市文明養犬有了規定 禁養大型、烈性犬,攜犬出門有了要求

晉中市文明養犬有了規定 禁養大型、烈性犬,攜犬出門有了要求

近年來,隨著物質生活條件的提高,養狗已成為許多市民的一種生活情趣,但同時也給他人和城市形象帶來不少的煩擾,如被狗咬傷,狗糞隨處可見、犬聲擾民、流浪犬增多等。無序養犬帶來的問題日益突出,關於規範養犬的呼聲日益高漲。《晉中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實施,對養犬行為進行了規範,為我市犬隻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同時,市人大已將《養犬管理條例》列為2020年立法計劃。目前,我們正在緊鑼密鼓的進行《養犬管理條例初稿》的前期調研和起草工作,一切都在按計劃推進,相信在2020年《養犬管理條例》將正式頒佈。

《晉中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主要是對城市建成區禁養大型、烈性犬,攜犬出門要求等進行規定。下一步,我們將採取以下措施進行具體落實:

一是積極會同畜牧、獸醫等部門,同時積極借鑑先進省市經驗,確定禁養大型犬的身高、體長標準和烈性犬的品種,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進行公佈。

二是加大執法力度,強力整治涉犬問題多發重點區域。特別是公共場所、綠道等區域,要加強重點路段、重點時段的巡查、環衛保潔和宣傳教育工作。

三是加大對《條例》的宣傳力度,提高市民知曉率,強化宣傳教育,通過公益性廣告宣傳、小區內設立標識、媒體參與等方法,將教育、引導、宣傳常態化,形成文明養犬的社會氛圍,把文明養犬與和諧社會建設融合到一起,為市民創造和諧安全的人居環境。

四是在我市尚未對城市養犬管理立法的情況下,由公安機關牽頭,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先期開展流浪犬搜捕、收容、處置工作,形成部門聯動,建立流浪犬管理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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