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衝市檢察院一案例入選《第五屆世界互聯網大會“大數據時代的個人信息保護”分論壇發言·論文·案例集》

近日,騰衝市檢察院辦理的“李某某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入選最高人民檢察院編著的《第五屆世界互聯網大會“大數據時代的個人信息保護”分論壇發言·論文·案例集》。

騰衝市檢察院一案例入選《第五屆世界互聯網大會“大數據時代的個人信息保護”分論壇發言·論文·案例集》

2015年10月,被告人楊某甲預付給被告人唐某某5萬元人民幣現金,要唐某某為其提供從事琥珀生意人員的信息。2015年10月底,被告人唐某某向他人購買得到100條客戶資料信息。2015年10月底,被告人唐某某找到被告人張某甲,向其尋求客戶信息。2015年11月初,被告人張某甲要求被告人徐某某為其提供唐某某所需信息。2015年11月期間,被告人徐某某利用其為XX快遞公司XX網點職工的便利,秘密進入該公司內部系統,將系統內騰衝客戶面單圖片調出竊取後出售給被告人張某甲,張某甲又將客戶信息出售給唐某某。

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期間,被告人陶某甲向他人購買得到40000餘條客戶個人信息。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期間,被告人陶某甲通過其微信將上述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多次出售給多人獲利。被告人李某某、陶某乙、彭某甲等人向陶某甲購買了公民個人信息。

2016年1月至4月期間,被告人李某某向被告人陶某甲購買約9400條客戶個人信息;從被告人彭某甲處獲取彭某甲向被告人陶某甲購買來的20000餘條公民個人信息。2016年2月至5月期間,被告人李某某通過其微信將上述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多次出售給多人獲利。被告人張某乙、彭某乙、範某某、陶某乙、薛某某、楊某乙等人向被告人李某某購買了公民個人信息。

2017年2月7日,騰衝市人民檢察院以李某某等人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向騰衝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17年8月6日,騰衝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均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12名被告人有罪。一審宣判後,被告人李某某不服一審判決,向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2017年10月10日,二審法院作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近年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頻繁發生,雖然司法機關、執法部門進行了嚴厲打擊,但還是屢禁不止。本案經過公安機關橫跨多省的抓捕和取證等艱苦的偵查活動;檢察機關認真審查,引導偵查機關補充證據,依法有力地出庭公訴,使本案得以圓滿結案,表明了司法機關嚴肅懲處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犯罪、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個人信息安全以及人身、財產權益的鮮明態度和堅定立場。(戴曉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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