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被冒名在銀行貸款,其徵信恢復更加是“難上加難”公平何在


當事人被冒名在銀行貸款,其徵信恢復更加是“難上加難”公平何在

近幾年以來,我們看到了很多關於被冒名貸款的案件出現,有的當事人還因此而選擇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主要的是,我們理應該知道這些被冒名貸款的當事人為什麼能被冒名貸款成功,這些銀行貸款審核系統到底在其中擔任了什麼樣的角色呢?

案例1:2016年7月,由於自己開的店需要貸款,項某查詢徵信發現有華夏銀行南昌分行的貸款記錄。項某找到華夏銀行南昌分行,銀行告訴項某,確實有一筆貸款是2015年貸的,還有2239萬沒還。

當時,項某要求查看貸款資料,銀行說“調材料要通過公安或者法院”。報警後,警察告訴項某:金額這麼大,起訴銀行的話,律師費和訴訟費會很高,要麼就等銀行來起訴。

2017年4月,項某收到南昌市中院傳票,華夏銀行南昌分行起訴其承擔2239萬的還款責任。項某到法院調取材料,確實有一份落款“項某”的個人最高額保證合同,保證金額3920萬。

不過,項某發現該合同的簽名不太像自己籤的,於是找了華夏銀行南昌分行,“希望銀行能把面籤照片給我核對一下,如果照片不是我本人的話就不要影響我的正常工作生活。”被拒之後,項某向法院提交了調取證據材料的申請,結果華夏銀行拒不配合。

無奈之下,項某又到法院去申請司法鑑定,直到2018年9月份才拿到了司法鑑定書,結果是指紋和筆跡都不是項某本人。

這是最近我們看到的一個案例,在這個案例中我們可以明確地看到項某的簽名是經過司法簽訂的,而且也並非是項某本人簽名,那麼項某在向法院調取證據材料的時候,華夏銀行為什麼會拒絕,其中到底存在什麼樣的“貓膩”呢?

4月30日,山東濱州農商行被冒名貸款當事人劉女士告訴澎湃新聞,“濱州農商行一直堅稱這是他們銀行的內部事務,只肯給我申請不良貸款記錄撤銷,但是我認為我被人冒名貸款,應該對這件事情有知情權。”

劉女士透露,她曾在配合濱州農商行去做字跡鑑定時,看見過這筆貸款資料原件的封面,上面蓋了刻著她名字的章,還簽有她的名字,名字上按了手印,但是名字被寫錯了,她名字中有個“琴”字,結果這個字下面多了一個點,“我從小就先學寫自己的名字,寫了這麼多年我怎麼會把自己的名字寫錯!”

而且這個案例更加奇葩,連名字都填寫錯了,銀行是怎麼通過的審核,難道在當事人貸款的時候這些銀行都不經過信息審核嗎?

類似於“冒名”在銀行被貸款的案件為什麼在近幾年頻頻發生,而且,既然當事人被冒名也有相關的證據來證明,為什麼他們的“徵信”恢復會這麼的難呢?

我們最奇怪的是,每當當事人逾期的時候,這些銀行上傳徵信還真是很快,但是為什麼明明知道是他們的錯誤,當事人消除徵信負面就那麼的難呢?

最近,我們通過一系列的信息看到,徵信平臺在完全沒有解決好銀行如何處理這些被冒名貸款當事人的情況下卻接入了一些P2P平臺、小額貸款、消費金融、分期金融等徵信信息,而這些信息誰來保障他們上傳的徵信信息是合法公正的,誰又來為出現“糾紛”的當事人來恢復徵信,這樣的情況難道不就是在給“徵信”系統變相的抹黑嗎?

主要的是,通過近期我們觀察發現,一些為按照相關部門發佈的文件執行的金融平臺也出現在了徵信中,這這些金融平臺還被大量的投訴其在運營的過程中存在嚴重的犯罪行為,那麼我們很想知道,到底是這些所謂的金融重要,還是我國的法律重要,到底是那些所謂的出借人重要,還是雙方的合法權益重要,這些連三歲小孩都知道的問題,我們就不相信那些一心想侵害中國公民合法權益而且想搞亂徵信市場公平公開佈局“別有有心”的人一點都知道,除非他們是“睜眼瞎”,或者是“心瞎”的人才枉顧中國法律的權威和上下五千年的道德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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