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宅基地和农民房可流转、可抵押、可退出等多种创新形式出现,城里人和农村人都对农村的房子产生了兴趣。老房子如何变成“钱袋子”?
我个人认为,农民从宅基地改革中可以得到三大好处,一起接着往下看。
第一个好处
可流转:每年都可收到房屋租金
长期以来,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的农村宅基地,除了严格禁止买卖转让外,能否出租、流转一直是法律政策模糊地带。随着农民进城,本质属于农村建设用地的宅基地,与农民房一道被大量闲置。
借鉴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将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将使用权剥离出来,即可在有条件情况下进行流转,盘活资源。
最近几年,咱们国家不少地方都有相似的探索。比如:湖北武汉市从2017年4月开始,鼓励市民用租赁、合作等方式下乡利用农村空闲农房。2017年底,武汉市闲置的农民房中已超过1万套被签约出租。
第二大好处
可抵押:农房+金融=融资新渠道
除了收房租挣钱,闲置农房还可以作为抵押,申请贷款。也就是说,当农房遇到金融,就形成了一种融资的新渠道。
举个例子:湖北宜城市小河镇高庄村养殖户熊兴林去年拿到农房不动产权证后,马上找银行抵押贷款10万元,用于扩建猪舍。这样一来,本来闲置的农房成了贷款的资本,也让熊兴林的产业得以继续发展。
受农村宅基地所有权限制,农房一直无法成为抵押物,通过“三权分置”,并经过确权发证后,宅基地使用权可与农民承包地一样,用于抵押融资贷款。
第三大好处
可退出:有偿退出,倡导“集约”
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大量进城农民不愿将户口随迁进城,关键是迁走户口就意味着自动放弃承包地与宅基地的承包权和资格权。随着多地探索宅基地资源有偿退出,标志着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公平处置权利。
一年多前,安徽省金寨县白塔畈镇刘冲村村民张统知家搬到集中安置点。他说,新房建房成本8万多元,老房子享受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每平方米补偿70元,共补偿2万多元,加上房屋补偿13万多元,如此下来不仅没掏钱还有余钱。
尤其是在我国全面步入老龄化阶段的当下,农村养老住有所居,将成为一种趋势和潮流。
给全天下的父母一个舒适的养老住宅是儿女们最大的欣慰,让爱回归!我们一起携手努力
閱讀更多 深圳羅小胖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