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搶行釀事故,害人害己

重慶網絡廣播電視臺記者 劉雅藍 唐傑

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是每一位交通參與者義不容辭的責任。近日,合川兩名駕駛員心存僥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導致發生事故,雙雙受到處罰。

路口抢行酿事故,害人害己

4月26日下午5點左右,合川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合陽勤務大隊接到群眾報警,稱義烏大道工商職業學院紅綠燈路口發生一起兩輛摩托車相撞、有人受傷的交通事故。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往現場處置。

在現場,民警看見路口中間倒著一輛普通摩托車和一輛輕便摩托車,一男一女坐在地上。因正值下班高峰期車流量較大,民警迅速救助傷員、固定證據,並疏導過往車輛有序通行,恢復道路交通秩序。

在詢問雙方駕駛員和查看路口監控視頻後,民警還原了事故經過。當天,男子袁某駕駛普通摩托車沿著義烏大道由mini時代往天璽一品方向行駛。當行駛至工商職業學院紅綠燈路口時,袁某未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在黃燈最後2秒時通過停止線繼續前行,正巧與由涪江四橋往大石方向正常行駛的女子李某駕駛的輕便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導致袁某、李某當場受傷。

民警在核實兩位駕駛員身份信息和駕駛證信息時,發現李某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屬於無證駕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袁某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負此次事故主要責任,將並處以記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李某因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負此次事故次要責任,將被處以200元罰款、可並處15日以下拘留的處罰。

(合川臺 劉雅藍 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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