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旺蒼:法檢兩長出庭共審拒執案 同促民營經濟保發展

四川旺蒼:法檢兩長出庭共審拒執案 同促民營經濟保發展

四川旺蒼:法檢兩長出庭共審拒執案 同促民營經濟保發展

四川法治網訊(周光輝 李雙寶)8月27日,由旺蒼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羅某某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案在旺蒼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由縣法院院長李斌擔任審判長,縣檢察院檢察長鄧海國出庭公訴,縣金融系統50餘人參與旁聽。

庭審查明,2008年地震後,被告人羅某某向旺蒼縣農村信用社合作聯社木門信用社借款30000元人民幣用於建房。2010年17月22日借款到期後,被告人羅某某在償還少量利息後,拒不償還借款本金及剩餘利息。2017年,縣法院判決被告人羅某某依法歸還縣信用聯社借款本金30000元及剩餘利息。判決生效後,被告人羅某某在有能力償還的情況下,仍拒不償還。直至案發,被告人羅某某家屬才代為償還了借款本金及利息。

在該案審查起訴階段,縣檢察院充分考慮到雖然該案欠款時間過長、被告人羅某某的犯罪行為對司法公信力和民營企業合法債權造成了較大侵害,但案發後其家屬已經全額償還了借款本金及利息,鄧海國檢察長決定引入認罪認罰程序,並引導被告人在值班律師見證下籤訂了《認罪認罰具結書》,提出了“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五千元”的書面量刑建議。

庭審過程中,鄧海國檢察長重點從保護民營經濟的角度,對該案的社會危害性進行了論述,倡導全體旁聽人員誠信為本、嚴守法律。

鑑於該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審判長當庭宣判,全盤採納了公訴意見和量刑建議。

四川旺苍:法检两长出庭共审拒执案 同促民营经济保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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