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性侵“養女”的上市公司高管,他能逃脫法網嗎


疑性侵“養女”的上市公司高管,他能逃脫法網嗎

這幾天,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養女案持續佔據熱搜。起初,在南風窗報道引爆輿論以後,輿論呈一邊倒支持受害女孩的趨勢。

性侵未成年人的話題令人憤怒,引起普遍的公眾情緒,兩家上市公司立即將其解聘,連兼職的高校也隨之將其除名,北京西城區律協則站出來聲稱其不符合專職律師要求將進行調查處理。

在滔天的輿論下,原先的辦案機關成立專案,加大偵查力度,鮑某明似乎在劫難逃。

不料,知名媒體財新以一篇對鮑某明的採訪報道,披露了鮑某明保存的對其有利的部分證據材料,一時間,案件大有反轉之勢。

許多人在擔心,難道,懂法就能真的輕易逃脫法網?

從目前雙方披露的有限材料來看,案件確實異常複雜,相關機關辦理難度非常大。

強姦案本身就難以辦理,因其涉及男女雙方很多的主觀因素。在這個案子中,男方高學歷且留學海外,具有強大法務背景,有中美兩國律師執照,懂法經歷豐富經驗老道,可以說反偵查能力確實很強。

反觀女方,未成年,多次自殺,精神明顯遭受過創傷,案件時間跨度長,證據收集難度顯而易見。

在多個地方報警後,不但沒有成功,反而會導致男方異常警惕,這對於案件的偵查帶來了更大的困難。

雖然,因為案情披露的有限性,我們無法判斷案件最終定性。但是,經過雙方的不斷交鋒,我們心裡已經有了基本判斷。

那就是,即使鮑某明被法律上判處無罪,公眾在心裡已經將他判刑。

鮑某明能否逃脫法網,從法律方面來簡要分析,至少牽涉三個方面問題。

首先,關於是否在14歲前發生了性關係問題。因為這可以直接認定為強姦,根據法律規定,只要女方在14歲以下,不管女方自願與否,均可以認定為強姦。因為,女方此時並沒有性意識,沒有性的自由。

從南風窗的報道來看,女方指控男方在她14歲後才發生第一次性侵,因此要適用14歲以下強姦的規定來懲處男方,可能存在難度。而且因距今5年,證據有可能湮滅。

其次,雙方是否存在收養關係以及男方是否是具有特殊職責人員問題,這關係到能否援用《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犯罪的意見》的規定。因為即使女方年滿14週歲,如果一方是有特殊職責人員,利用優勢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無援,迫使發生性關係,也可以強姦罪定罪處罰。

從目前雙方披露情況來看,雖然女方認為是收養關係,但因並沒有辦理收養手續,所以法律意義上的收養難以成立。因此,男方一直否認收養,主張雙方是戀人關係,不難看出,男方是想以此來規避法律。

但是,2015年時,女方只有14歲不到,男方已經43歲,兩人相差29歲。

如果,這也算是真正的男女戀愛關係,估計會驚掉所有人的下巴。

因為,這太驚世駭俗。

退一步講,如果不能認定為收養關係,那是否能按特殊職責人員來處理呢。目前來看,需要得到進一步的解釋,否則,也存在一定的難度。

我們認為,這個案子的突破點,應該就在雙方身份關係這個方面。

最後,關於女方是否被強迫問題。根據法律規定,強姦罪必須是違背女方意願,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認定女方被迫需要收集各個方面的證據,比如視頻,錄音,第三方證人,微信qq社交軟件等各個方面。

即使在4年中,哪怕有一次能夠有充分證據證實,也夠男方喝一壺的。

雖然男方因為懂法保存了大量對自己有利證據,但從另一個方面來說,他也會因沒有全盤銷燬掉數據或者證據,而可能無意中保留了對己方不利的證據。

當然,最終能否調取到相應證據,只能看案件事實本身,以及依賴於辦案機關的偵查能力。

從今天獲悉的最新消息來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已經派出聯合督導組赴山東,對該案辦理工作進行督導,我們有理由相信案件偵查工作會取得不同以往的重大突破。

所以,目前情形來看,鮑某想要逃出法網,可謂困難重重。

不管案件真相如何,鮑某明是否無罪,該案都將一個血淋淋的事實呈現在公眾面前。一方未成年,雙方年齡相差29歲的事實深深刺痛了公眾的心,而如何保護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則是大家極度關心的問題

針對認定滿14週歲的強姦,需要特定職責人員違背女方意願的規定,有可能被鑽空子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羅翔教授提出“有必要在刑法中增設濫用信任地位型強姦罪。當雙方存在特定關係,未成年人對特殊職責人員有關性的同意在法律中應視為無效,只要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特殊職責人員就應該以強姦罪論處。”另外,他還提出了提高14歲性自由年齡的建議。

我們覺得,這兩個建議都非常中肯,如果能夠立法成功,將使很多罪犯無處可逃。以後類似本起案件的情況,處理起來將變得不那麼艱難。

我們相信,不管案件結局如何,正義會最終到來。

作者:石伏龍律師/湖南人和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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