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合议庭在宜章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民告官”案,并邀请原告家属、公安干警、政府工作人员等数十人旁听庭审,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2019年10月1日,原告姚某与邻居杨某的外孙张某,因建房问题发生纠纷。姚某怀疑杨某在建房过程中侵占了自己的土地,与张某就是否停止施工产生分歧,从而引发矛盾。
双方僵持中,姚某致使张某手机跌落损坏,随后张某报警。
宜章县公安局接警后,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思想工作,但双方积怨已久,不愿接受调解。最终,宜章县公安局对姚某作出拘留五天的行政处罚决定。
姚某不服,向宜章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宜章县政府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宜章县公安局作出的处罚决定。
姚某认为,宜章县公安局作出对其行政拘留的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合法,宜章县政府作出维持该行政处罚的复议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均予以撤销。遂诉至法院。
4月9日,桂阳法院对该起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姚某与被告宜章县公安局、宜章县政府就行政行为事实认定、办理程序、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了充分的辩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期宣判。(房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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