畝,港務區456畝商住用地綠地、招商拍得

(來源房天下)

各家均有一個超高層

2020年1月19日,西安市港務區四宗優質土地舉行現場拍賣。

成交情況:

宗地一:

起始價格:11786萬元

成交價格:11786萬元

配建公租房易地建設資金:9770萬元,6500元/平米

土地成本:127630萬元

畝單價:832萬元/畝

樓面地價:4995元/平米

競得人:綠地集團西安興隆置業有限公司(綠地)

宗地二:

起始價格:50830萬元

成交價格:50830萬元

畝單價:478萬元/畝

樓面地價:1993元/平米

競得人:綠地集團西安嘉業置業有限公司(綠地)

宗地三:

起始價格:82720萬元

成交價格:82720萬元

配建公租房易地建設資金:7568萬元(6500元/平米)

畝單價:760萬元/畝

樓面地價:4561元/平米

競得人:光鴻投資有限公司(招商)

宗地四:

起始價格:16020萬元

成交價格:16020萬元

畝單價:542萬元/畝

樓面地價:1806元/平米

競得人:南京招平利盛投資有限公司(招商)

宗地情況:

宗地一,位於西安國際港務區秦漢大道以南、新築環路以東,地籍編號為GW2-4-7,淨用地面積120251.57平方米(摺合180.377畝,不含代徵道路45.83畝、代徵綠地10.195畝)),用地性質為居住,容積率不大於2.5,建築密度不大於20%,綠地率不小於35%。土地使用年期70年。

宗地二,位於西安國際港務區向東路以北、杏渭路以東,地籍編號為GW1-20-4。淨用地面積70853.36平方米(摺合106.28畝,不含代徵道路46.563畝、代徵綠地21.44畝),用地性質為商服,容積率不大於3.6,建築密度不大於42%,綠地率不小於25%。該宗地內規劃的酒店,競得人須按照不低於四星級標準建設高品質酒店,規劃的超高層建築高度不低於140米。競得人須在該宗地內建設並持有運營不少於65000平方米展示交易館,不得分割銷售。土地使用年期40年。

宗地三,位於西安國際港務區貨運線以南、灞耿路以西,地籍編號為GW2-3-9,淨用地面積93152.55平方米(摺合139.729畝,不含代徵道路30.453畝、代徵綠地6.851畝)),用地性質為居住,容積率不大於2.5,建築密度不大於20%,綠地率不小於35%。土地使用年期70年。

宗地四,位於西安國際港務區向東路以北、港務西路以西,地籍編號為GW1-20-3。淨用地面積19717.02平方米(摺合29.576畝,不含代徵道路32.042畝、代徵綠地11.939畝),用地性質為商服,容積率不大於4.5,建築密度不大於50%,綠地率不小於25%。該宗地規劃的超高層建築高度約140米。土地使用年期40年。

宗地一、宗地三需按照住宅建築面積15%配建的公租房由西安國際港務區管委會採取易地集中建設方式落實,宗地競得人須按照住宅面積5%向國際港務區管委會繳納配建公租房易地建設資金(標準為6500元/平方米);宗地一、宗地三內規劃的幼兒園均為公辦,由競得人建成後無償移交西安國際港務區管委會相關部門。出讓宗地內住宅實行全裝修成品交房,具體以《西安市推進新建住宅全裝修工作實施意見》相關要求執行。宗地內規劃的公建配套設施,受讓人應按照《西安市居住區公建配套設施建設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建設和移交任務。

競買保證金:宗地一為人民幣5.9億元;宗地二為人民幣2.55億元;宗地三為人民幣4.14億元(或等值外幣);宗地四為人民幣8100萬元(或等值外幣)。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一、三採用增價拍賣方式出讓,宗地設定最高限價,報價超過最高限價,以最高限價為基數,轉競義務教育設施代建費,起價100萬元,增幅100萬元,義務教育設施代建費叫價高者為最終競得人。宗地二、四按價高者得確定競得人

宗地位置:

28.5億,最高832萬元/畝,港務區456畝商住用地綠地、招商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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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關注:

宗地一:

1、宗地按照住宅建築面積15%配建公租房,由國際港務區管委會採取易地集中建設方式落實,其中,住宅建築面積5%的配建公租房,由競得人按照6500元/㎡的標準繳納易地建設資金;

2、宗地內住宅實行全裝修成品交房;

3、競得人需按照《西安市居住區公建配套設施建設管理實施細則》要求,將社區服務、公辦幼兒園等公建配套設施建成後無償移交國際港務區管委會相關部門;

4、競得人在成交後6個月內將宗地變更至全資子公司名下,不視為轉讓;

5、本次拍賣不接受聯合競買。

宗地二:

1、競得人須與市旅遊主管部門簽訂協議,承諾在該宗地按照不低於四星級標準建設高品質酒店,酒店建築面積不少於30000㎡,自動工之日起,3年內完成建設,且自酒店建成之日起3年內不得變更用途或自降等級;

2、競得人須在該宗地內建設1棟地標性超高層建築,建築高度不低於140米,超高層建築面積不少於48600㎡;

3、競得人須在該宗地內建設並持有運營不少於65000㎡展示交易館,不得分割銷售;

4、成交後10個工作日內,競得人須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同步與國際港務區簽訂履約監管協議;

5、競得人在成交後6個月內將宗地變更至全資子公司名下,不視為轉讓;

6、本次拍賣不接受聯合競買。

1、競得人須建設1棟地標性超高層建築,建築高度不低於140米,競得人自持超高層建築商業面積約2.06萬㎡,5年內不得對外分割銷售;

2、宗地成交後10個工作日內,競得人須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同步與國際港務區簽訂《產業監管協議》;

3、競得人在成交後6個月內將宗地變更至全資子公司名下,不視為轉讓;

4、本宗地不接受聯合競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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