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恒扬:画好生态司法保护“同心圆”

贺恒扬:画好生态司法保护“同心圆”

“重庆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着‘过滤’作用,在全国生态格局中肩负着重大责任。”日前,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第二届渝川黔滇藏青六省(区、市)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联席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部署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推进会等相关会议精神。

贺恒扬:画好生态司法保护“同心圆”


如何打好“攻坚战”、保护“母亲河”、画好“同心圆”、打造生态司法“名片”?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的讲话,围绕加强跨区域检察协作释放新动向——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署,切实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贺恒扬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打击与修复并重的司法理念,依法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重庆境内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探索多元生态司法修复机制,协同四川检察机关加强对水源、大气、土壤等方面修复治理。要持续开展好“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加强对偷排直排超标排放污染物等严重损害长江生态环境行为的监督力度,在保护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上下功夫。


“以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契机,不断深化川渝协作,特别要办好跨界污染案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贺恒扬强调,要按照六省(区、市)检察机关协作机制,加大在河湖环境污染、大气污染治理等方面的监督协作,聚焦重点污染领域持续开展联合专项监督工作,积极探索跨省域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新模式,加快建立跨省际公益诉讼案件司法管辖协作新机制,画好生态司法保护“同心圆”。


“坚持抓好品牌建设,要发挥好两江地区检察院和长江生态检察官‘示范’作用。”贺恒扬强调,要推动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与跨区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诉讼等制度落实落地,集中办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保案件,打造重庆生态司法保护“名片”。


贺恒扬还指出,要落实好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现场会精神,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自觉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自觉办好人民群众忧心事、烦心事,深入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莎姐”大普法平台作用,深入乡村、企业、机关抓好民法典普法宣传,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助推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此外,围绕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推进会、第七轮全市巡视巡察动员部署工作会精神,贺恒扬要求,要坚决推进“六清”行动,全面查、彻底清、持续打,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等犯罪。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严于律己,坚持严肃认真深化“两型”活动,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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