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最著名的都市传说,泰国“养小鬼”真有那么灵?

娱乐是个圈,这个圈啥事都可能发生,这些事都几乎有着共同目的——让自己大红大紫,星途无限,还有的便是获得更好的资源和“钱途”。

除了坊间传言最盛的“潜规则”论以外,各种带着都市传说性质的说法也不少,比如XZS、WJR、XQ、BX、ZZY等“拜狐仙”,抑或者GMM、XHY和ZBZ等“养小鬼”,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让自己大红大紫,事实上他们确实也大红大紫了,虽然有的已是过去式。

其中,“养小鬼”更受欢迎,因为“拜狐仙”仅适用于女星

“养小鬼”最早是在港台娱乐圈传出来的,由被冠予“四大癫王”之首的陈宝莲带出圈,她坎坷悲惨的一生有人说是受到了“小鬼”的反噬。自她之后,港台“狗仔队”就不断挖出其他明星“养小鬼”的猛料。

娱乐圈最著名的都市传说,泰国“养小鬼”真有那么灵?

香港女演员 陈宝莲

内地娱乐圈在“养小鬼”这事上显得略微迟钝,直到2018年才第一次有“料”曝出来。

娱乐圈最著名的都市传说,泰国“养小鬼”真有那么灵?

这个“料”一曝出来,就立马又刷新人们对娱乐圈的认识,不仅有“潜规则”,居然还有玄学!而文字里面被“内涵”的两个女星在当时确实也火得如日中天,这在无形间让她们“养小鬼”的说法得到了证实。

娱乐圈最著名的都市传说,泰国“养小鬼”真有那么灵?

那么,“养小鬼”真那么灵?

在灵不灵的问题上,小吼无法给出回答,但可以肯定的这是一件超损阴德的事!

“养小鬼”是一项起源泰国的巫术,分为两种,一种是镀金婴尸,一种是古曼童,前者比后者灵力更强,后者比前者对供奉者的要求更严格一点。

娱乐圈最著名的都市传说,泰国“养小鬼”真有那么灵?

左上为镀金婴尸,右上及下面都为古曼童

先来说一下镀金婴尸,“养小鬼”中的“小鬼”更多时候指的就是他。

所谓镀金婴尸,指的就是用金箔包裹的死于2个月到7个月的婴儿干尸,衡量他们灵力大小的是其身上带着的怨气,怨气越大,灵力越强——再简单一点,死得越惨,灵力越强!

这也导致了一些违法犯罪的出现,如走私婴儿尸体,2012年就发生过有人企图将泰国的婴儿尸体走私到台湾的案件!看客老爷,你们想一下哈,既然走私婴儿尸体都有人做了,那“就地取材”的岂不是……

娱乐圈最著名的都市传说,泰国“养小鬼”真有那么灵?

比起镀金婴尸,古曼童就显得“和善”,假如说镀金婴尸是可怕的熊孩子,那古曼童就是乖孩子。

之所以说他“和善”,原因在于古曼童不一定得用婴儿尸体制作,一般用的是七个坟场的土壤——传说是最具能量的土,以及七个蚁穴的土壤——有高升之喻,而就算有用到,也必须是自然夭折的婴儿的骨灰或者骨头等物品!

同时,不管是何种方法制作的,最后都必须经过法力高深的法师念佛经“请”孩童灵魂到已制作好的古曼童里面镀金婴尸则是通过法师用符咒等方式将孩童灵魂禁锢并逼迫追随。一个自愿,一个不自愿,为啥善凶,原因也一看便知。

娱乐圈最著名的都市传说,泰国“养小鬼”真有那么灵?

一张图表达被禁锢孩童灵魂的表情

在分类上,古曼童也更为多样,分为龙婆古曼童、阿赞古曼童、地童古曼童、人童古曼童、天童古曼童(也叫“仙童古曼童”)——最后一种可遇不可求,起到的是保平安、招财运、挡灾辟险等,无直接达成人心愿的能力。

诚如古曼童的起源故事,在泰国大城王朝时期,有个叫坤平的将军,他将自己未出世就夭折的孩子制成古曼童并进行供养,随后在其协助下不断赢得战争、逃过危险,历经重重艰难险阻后最后功成名就。故事里的坤平将军就是泰国第一个制作古曼童的人。

娱乐圈最著名的都市传说,泰国“养小鬼”真有那么灵?

泰国坤平将军塑像

除了制作方法的不同、分类上的繁杂外,比起“镀金婴尸”需供奉者每天用血和生食喂饱,供奉者还需不时满足各种要求的简单粗暴,古曼童对供奉者的要求也显得复杂,而且只要犯忌一次就会终身失去所供奉的古曼童的保护。

这些禁忌包括不能有象制品,不能食用或者拥有野生动物制品,要孝敬父母、关爱孩子、不能争夺名利、不能勾心斗角,不能做恶事,要行善积德等。整体上带着劝人向善的意味这也说明了为啥娱乐圈养的“小鬼”大多是镀金婴尸,光是不能争夺名利、不能勾心斗角这两条就足以将大部分拒之门外。

娱乐圈最著名的都市传说,泰国“养小鬼”真有那么灵?

最后,不管是镀金婴尸还是古曼童,也不管到底灵不灵,“养小鬼”都是不值得提倡的,现世上说就是会引发一些违法犯罪的发生,往玄学上说就是“养小鬼”最终都会得到反噬,毕竟他们就是一群小孩子,小孩子的心性谁都懂!

如果想求个平安啥的,不如去寺庙里面求个菩萨、佛祖或者玉皇大帝保护,咱们中国那么多神仙总有一个能保佑你,同时上千年,乃至上万年的心性总比一个毛头小孩来得稳妥。而想要求个出道能红的,亦不如靠自己在现世努力一把!加油!

本期“养小鬼”的介绍就到这儿了,下一期会继续讲述都市传说,。感兴趣的看客老爷可以点个“关注”期待一下哦~谢谢~

图片来源网络,侵权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