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应选择简易计税但错误的选择了一般计税,税务会怎样处罚?

用户8468446321133


建筑业应选择简易计税,但是错误地选择了一般计税,首先需要做纳税调整,涉及少缴税款的,除补缴税款外,还要加收滞纳金及罚款。对错误地选择了一般计税方式本身没有处罚。

建筑业实行简易计税的项目,增值税征收率为3%,一般计税的增值税率为9%。适用简易计税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下列情况应使用简易计税:

(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

(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现在,税务机关取消了简易计税备案制,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改为自行留存备查。适用简易计税还是一般计税由企业自行把握。一般而言,由于简易计税征收率为3%,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所以大多数建筑企业更希望选择简易计税方式。

在税务机关进行纳税检查时,如果发现施工企业对于应当选择简易计税的项目,错误地选择了一般计税,首先应当进行做纳税调整,确定应当退、补的税款需要因此补税的,还要加收滞纳金及罚款。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金典财税


建筑业简易计税的税率是5%,不存在进项税抵扣,而选择了一般计税方式,其税率为17%,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税率高,不知你是否缴纳了税款,若交税数额大于按简易计税方式缴纳的税额,税务机关不会找你,不会面临税务惩罚,若少缴就可能要受到税务惩罚。若还没有进行税务款项缴纳,只是选择计税方式有误,改正一下,不会有税务惩罚。


夫子一家之言


建筑业政策规定必须选择简易计税的只有两种情形:

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财税〔2017〕58号文规定: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也就是说此类特殊的甲供工程必须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其实,这个文件对于建筑企业甲供工程问题,是有利于建筑企业降低税负的,虽然政策的发布不是以优惠政策发布的。

一般的甲供工程、清包工项目、老项目的计税方法是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或简易计税的,不是政策规定必须简易计税的。

因此确定一下是否是58号文规定的特殊甲供工程项目,如果是政策规定必须简易计税的项目,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更改计税方法,主要看更改计税方法税款的计算是否涉及补缴。

属于可选择简易计税项目,选择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都是符合政策要求的,通常的惯例,计税方法如果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属于可选择,一经选定,36个月不能变更。

如果属于政策规定必须简易计税的项目,要变更先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把之前税款的计算梳理清楚,如果因计算方法错误导致少缴税款,是要补税和滞纳金的,其他处罚主管税务机关要视具体情形处理 这个属于政策理解错误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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