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冠福:關於《劉大勝訴本公司等認購糾紛》一案最新進展說明

同花順(300033)金融研究中心訊,ST冠福(002102)(002102)4月16日發佈公告,關於《劉大勝訴本公司等認購糾紛》一案,最新進度為一審判決,案件審判結果為原告勝訴。

本案中,原告是劉大勝,被告是福建同孚實業有限公司,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華夏文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ST冠福在本次案件中所處角色為被告。

本案的基本情況如下:原告:劉大勝;被告:福建同孚實業有限公司,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華夏文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劉大勝訴本公司等認購糾紛。(暫算至2018年12月25日,共計人民幣635,530.00元)1、請求判令同孚實業歸還原告本金人民幣600,000.00元;2、請求判令同孚實業支付原告利息25.105.00元(自2018年5月25日起至2018年11月25日);3、請求判令同孚實業支付原告逾期利息,以本金600,000.00元為基數,自2018年11月25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按天計算,暫計至2018年12月25日為4,093.00元;4、請求判令同孚實業賠償原告律師費損失人民幣6,332.00元;5、請求判令冠福股份對同孚實業的上述第1至4項付款義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6、請求判令華夏文冠對同孚實業的上述第1至4項付款義務承擔補充清償責任;7、請求判令本案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財產保全擔保費、公告費由三被告共同承擔。

關於此案對公司的影響,公司表示,基於會計處理的謹慎性原則,公司已在2018年對控股股的違規事項及為同孚實業擔保的私募債項目計提了壞賬損失或預計負債,本次簽署和解協議,公司將在當期衝回多計提的預計負債,預計增加公司1,100.52萬元的利潤,具體數據以審計機構確認的為準。公司控股股東違規事項引發的糾紛及訴訟,公司與相關債權人達成和解後衝回前期多計提的預計負債/壞帳準備,對當期利潤產生的影響只是針對預計負債/壞帳準備進行的帳務調整,非系經營性利潤,不可持續,且不會增加公司的現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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