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縣貨車車主和駕駛人的一封信

廣大貨車車主和駕駛人朋友:

你們好!

長期以來,你們奔波在交通運輸第一線,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但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各類車輛保有量急劇增加,道路運營市場競爭愈加激烈。一些貨運企業負責人、車主、駕駛人安全意識淡薄、法制觀念不強,為追逐利益擅自改裝、拼裝車輛、超載運輸、多拉快跑、搶行超車、不避讓行人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屢禁不止,容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損害。

查糾交通違法行為,改善道路交通環境,預防交通事故是每個交通參與者共同的責任,安全、文明、規範駕駛是每個駕駛人應盡的義務。為此,我們向貨運企業負責人、貨車車主和駕駛人提出如下交通安全要求:

(一)嚴禁駕駛拼裝改裝、已達到報廢標準、逾期未檢驗、無保險等存在安全隱患車輛上路行駛。

(二)嚴禁無牌無證、套牌假牌、故意遮擋汙損號牌等涉牌涉證違法行為。

(三)嚴禁超速超載、爭道搶行、逆向行駛、隨意掉頭轉彎、闖紅燈、不避讓行人、酒後駕駛、無車身反光標識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四)拉運砂石等遺灑貨物時,必須加蓋篷布或者遮蓋設施,不得有遺灑、飄散行為發生,妨礙交通安全和造成環境汙染。需駛入城區禁行區域的,應當到城管和公安交管部門辦理道路通行證。

請廣大貨車車主、駕駛人自覺按照規定及時檢修檢驗車輛,逾期沒有檢驗的抓緊審驗,車輛非法改裝拼裝的儘快整改,已加高貨箱欄板的自行拆除,剎車、燈光、輪胎等機件不全的立即修理,不符合裝載要求的堅決不出站、不上路,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絕不帶安全隱患上路。即日起,縣公安交管部門將聯合交通運輸、城管部門對貨車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查處,對超載運輸的車輛進行稱重卸載,對加高貨箱欄板的,責令恢復車體原狀。對運輸企業主管人員、車輛所有人或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法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罪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之規定,同步追究刑事責任。

民勤公安交警溫馨提示: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您杜絕強行超車、強行會車、逆向行駛、闖紅燈、超速超載、疲勞駕駛、爭道搶行、駕駛無牌無證、駕駛報廢及非法改裝拼裝車輛等違法犯罪行為,守法營運,安全出行,文明駕駛,堅決杜絕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為創建和諧、文明、美好新民勤貢獻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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