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情况下,疫苗安全性有效性评价标准不能降低

今天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冠肺炎药物研发、疫苗研制等科研攻关进展情况。

应急情况下,疫苗安全性有效性评价标准不能降低

会上,谈及人们何时能用上新冠肺炎疫苗,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军志介绍,我国新冠疫苗临床试验必须要完成的步骤通常分为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的目标和意义不一样,根据研发的设计方案不同,需要的时间也不同。但是必须要遵循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即GCP规范来执行,比如遵守受试者知情同意等相关规定等。

具体来说,一期临床实验重点主要是考虑观察使用的安全性,主要是通过少数易感健康志愿者作为受试者,来确定人体对疫苗不同剂量的耐受,了解其初步的安全性结果,一般规模相对比较少,在数十人左右。二期临床要扩大样本量和目标人群,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确认疫苗在人群中初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结果,并且确定免疫程序和免疫剂量,一般受试者需要数百人。一期、二期临床试验大概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那么,真正确定疫苗的有效性,还需要进行三期临床试验,此时需要的样本量更大。对于一般的传染病要观察一个流行周期,来确定其对易感人群真正的保护率,受试者规模大约在几千甚至上万人。三期临床才疫苗批准上市的科学依据。

他强调,即使在应急情况下,在整个评审过程中,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标准是不能够降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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