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查辦案件與防範風險、完善制度結合起來金融領域反腐敗工作持續深化

  4月8日,一則消息引發廣泛關注: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行長孫德順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山東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近日,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孫德順作出逮捕決定。

  金融是國民經濟的血脈。近年來,紀檢監察機關按照黨中央部署,不斷加大金融領域反腐力度,堅定穩妥、紮實有效查辦每一起金融領域腐敗案件,將查處腐敗案件與防範風險、完善制度機制結合起來,有效維護了金融安全,促進金融業健康發展。

  堅決查處金融領域腐敗問題,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年初召開的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作出了“堅決查處各種風險背後的腐敗問題,深化金融領域反腐敗工作”的部署。當前,境外疫情持續蔓延,世界經濟下行風險加劇,不穩定不確定因素顯著增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面臨新的困難和挑戰,嚴峻複雜的國際疫情和世界經濟形勢對紀檢監察機關持續深化金融反腐,防範化解重大風險、保障黨和國家金融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提出了更高要求。

  “嚴重違背黨中央關於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決策部署,限制、壓降製造業貸款”“把貸款審批權力作為謀取個人利益的籌碼,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大搞權錢交易”“在貸款授信、審批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孫德順涉及的違紀違法問題,就某種程度而言,也是一份金融領域腐敗問題的警示單,凸顯金融領域腐敗背後的風險隱患。

  “金融腐敗造成的損失具有槓桿效應,幾百萬元的利益輸送可能造成數億元國有資產流失,誘發的金融風險會擴散到實體經濟。”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開發銀行紀檢監察組組長宋先平看來,金融領域腐敗分子以權謀私,會導致金融領域一系列連鎖反應,給金融安全、市場穩定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高度重視金融領域反腐敗工作。從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將“審批監管”“金融信貸”等列為反腐敗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到三次全會明確提出“加大金融領域反腐力度”,再到四次全會強調“深化金融領域反腐敗工作”,金融領域反腐持續深化。2019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審查調查金融系統違紀違法案件6900餘件。

  從查處的違紀違法案件來看,商業銀行作為中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涉腐案件數量相對較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組長王林通過去年查處上海分行原行長顧國明、重慶分行原副行長謝明等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發現,很多金融腐敗往往出現在新興業務、創新或“偽創新”業務領域。隨著金融領域創新力度不斷加大,資本運作日益複雜,發現問題、審查調查的難度不斷提高。“我們必須對幹部被圍獵、被腐蝕和腐敗存量及增量問題保持清醒的認識,精準研判金融領域反腐敗鬥爭形勢,堅決查處金融領域腐敗問題,淨化金融領域政治生態,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組長李欣然表示,金融監管機構的反腐敗工作也是深入推進金融反腐的重點。

  記者梳理發現,僅去年一年,中國銀保監會廣西、福建、內蒙古監管局,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青海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等均有“內鬼”被查處。

  “要聚焦收受被監管機構賄賂,監管嚴重‘放水’,成為重大風險事件助推力量的;利用手中監管權力,大肆收受私營業主、被監管機構財物,甘於被‘圍獵’甚至主動尋求‘圍獵’,從監管秩序的維護者蛻變為破壞者的;利用國有金融機構經營管理權、金融信貸資源配置權和內幕信息,通過融資貸款、項目運作等手段大肆謀取私利的,嚴懲不貸,持續保持案件查辦高壓態勢。”李欣然說。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監會紀檢監察組組長樊大志表示,金融領域反腐敗保持高壓態勢的關鍵,在於充分運用“四種形態”提供的政策策略,通過有效處置化解存量、強化監督遏制增量。

  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制度優勢持續轉化為治理效能

  金融領域腐敗問題往往專業性、技術性、隱蔽性較強,給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職責帶來不小的挑戰。

  “大到金融機構牌照審批、金融業務資質准入、金融監管執法處罰、重大政策信息披露,小到每筆貸款發放、證券承銷投資、資金存放銀行、信用卡額度審核,與金融相關的各種權力遍佈經濟社會運行的各個環節、各個角落。如果監督不能有效覆蓋,這些權力就可能‘變現 ’,成為某些人滿足私慾的工具。”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民銀行紀檢監察組組長徐加愛告訴記者,他們將緊盯金融牌照發放、金融業務准入、金融基礎設施、行政執法處罰等權力集中領域,加強日常監督檢查。

  通過紀檢監察機構改革,15家中管金融企業的內設紀檢監察機構改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直接派駐,日常監督從有形覆蓋進一步轉化為有效覆蓋,發揮出更精準、更專業的“探頭”作用。

  由中央一級金融單位派駐紀檢監察組和地方紀委監委聯合查處金融腐敗的工作模式,成為派駐機構改革以來金融領域反腐的一個鮮明特色。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主動抽調能力素質突出的紀檢監察干部和銀行業務骨幹與地方紀委監委組成聯合專案組,發揮熟悉金融業務、擅長數據篩查的天然優勢,與地方紀委監委在談話突破、證據固定等方面的優勢相結合,增強查辦金融腐敗案件的專業力量。通過與地方紀委監委聯合辦案,監督合力得以增強,為深入推進金融領域反腐提供了重要組織制度保障。

  作為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國家開發銀行充分發揮機關紀委和分支機構紀委優勢,建立起以派駐紀檢監察組為中心、各級紀委為節點、支部紀檢委員為基礎,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立體監督網。今年以來,他們在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交叉檢查的同時,也不斷加強對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長江大保護、“一帶一路”等工作的專項監督檢查。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業務涵蓋保險、投資等多個領域。紀檢監察機構改革後,人保集團針對基層非法集資、保險中存在的“五虛”問題(虛列費用、虛假承保、虛假退保、虛假理賠、虛掛保費)開展專項整改,成效顯著。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人保集團紀檢監察組組長石青峰介紹,人保系統將結合兩級法人、五級機構的實際,分層級、分重點開展專項監督檢查。比如,針對各子公司在領導幹部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兼職取酬等方面管理標準不明晰、隨意性差異性較大等問題開展專項治理。

  把案件教訓轉化為堵漏洞、補短板、完善制度和體制機制的具體行動

  金融興,國家興;金融穩,國家穩。事實一再表明,只有不斷健全完善制度和體制機制,才能持續深入推進金融領域反腐敗工作,營造金融領域良好政治生態,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現代化的金融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需要現代化的金融反腐制度機制。必須強化對金融領域權力運行的監督,在宏觀治理層面形成科學決策、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金融權力運行機制。把金融反腐敗機制融入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機制當中,在微觀主體層面提升金融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徐加愛說,駐中國人民銀行紀檢監察組將結合人民銀行系統高度垂直管理的實際,督促人民銀行加快出臺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制定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實施細則,完善金融基礎設施監管制度,通過進一步織嚴織密金融風險“防護網”,有效扎牢金融領域反腐敗的制度籠子。

  推進金融領域反腐敗工作需要結合實際需要和行業領域特點,對普遍性和反覆出現的金融腐敗問題,主動出擊查找風險點,協助引導推動黨委履行主體責任,健全完善制度體系,從源頭上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

  改革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以員工招錄和領導幹部任職事項中的親屬迴避制度執行情況為切入點,對兩家省級分行1078名新入職員工錄用情況、699名處級領導幹部親屬任職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參考紀檢監察組提出的監督建議,中國建設銀行近日印發《員工親屬迴避規定》,對全行員工招錄及領導幹部任職事項中的親屬迴避情形作出進一步規範。

  對可能顯現的金融風險背後的腐敗問題,需要早發現、早警示、早糾正、早處理,依規依紀依法做好預案,避免引發系統性風險擴散。

  “要結合金融領域腐敗案件特點,堅持查清問題、防控風險、追贓挽損、彌補制度短板、重塑政治生態協同推進,不斷提升查辦案件的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李欣然說。

  駐人保集團紀檢監察組去年在上級指導下,查處了人保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總裁劉虹和原副總裁劉繼東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在系統內形成強烈震懾。石青峰透露,駐人保集團紀檢監察組將把中央強調的、中央巡視指出的、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的易發多發問題和金融領域行業典型問題,納入重點監督範圍,並梳理出政治生態研判、問題線索處置、黨風廉政意見回覆、主動約談等10種監督方式,制訂切實履行監督第一職責的指導意見,以形成系統內部的監督合力。

  隨著金融領域反腐敗力度不斷加大,金融領域紀檢監察機構不斷深化以案促改、完善規章制度,加強監督監管,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繼去年完成對總行本部巡視全覆蓋後,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不斷探索發現線索、查找問題的途徑與方法。“我們始終把制度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去年先後出臺20餘項制度,今年將從聚焦監督、規範用權、貫通責任、深化改革、從嚴律己等5方面入手,繼續在健全和完善制度上下功夫,確保執紀執法權有制度、有規範、有約束、受監督,堅決防止執紀違紀、執法違法現象。”王林說。

  “要用強監督促強監管。”樊大志告訴記者,駐中國證監會紀檢監察組將重點做好對公權力運行的日常監督,強化監督重要單位部門和關鍵崗位,把以往查處的案件教訓轉化為堵漏洞、補短板、完善制度和體制機制的具體行動,讓權力規範透明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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