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熊孩子”“玩火” 家長賠損失24萬餘元

2名“熊孩子”“玩火” 家長賠損失24萬餘元

森林消防員全力滅火。(資料圖) 周振生 攝

  中新網成都4月13日電 (記者 劉忠俊)四川喜德縣13日向社會公佈了5起森林草原防火典型案例,其中2名孩子因“玩火”造成損失,由其家長賠償火災損失人民幣24萬多元。

  通報稱,13歲的嫌疑人沙馬某某,家住李子鄉洛乃格村一組。放羊途中撿到上墳祭祀用酒,喝酒後用打火機在馬加山下邊的河溝裡燒乾草玩耍,因風大,2020年3月28日17時30分左右引發森林火災。火災地點位於喜德縣李子洛乃格村一組,森林火災面積為266.5畝,權屬為集體和私有,樹種為直杆桉,火災經濟損失11.3181萬元。該場火災在28日22時50分被成功撲滅。

  14歲(未滿)嫌疑人王某某,住喜德縣李子鄉大興村一組。放牛途中發現蜂窩,為燒蜂窩取蜂糖吃,用打火機在蜂窩下邊點燃雜草和桉樹枝燒蜂子,也因風大,於28日12時30分左右引發森林火災。起火地點位於喜德縣李子鄉大興村一組,森林火災面積為266.5畝,權屬為喜德縣李子鄉大興村一組和史覺村五組集體和私有,樹種為直杆桉和雲南松,火災經濟損失人民幣11.3181萬元。火災於2020年3月28日21時40分撲滅。

  因沙馬某某、王某某均未滿16週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條之規定,對沙馬某某、王某某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根據《森林防火條例》第45條之規定,責令其監護人沙馬某某賠償火災損失11.3181萬元;監護人海來某某賠償火災損失13.4254萬元。


  此外,嫌疑人洛布某某、五某某和俄木某某,均住喜德縣境內。2020年4月3日9時許,洛布某某擅自在喜德縣則約鄉石門村4組自家的耕地邊用打火機點火燒垃圾;4月2日21時許,五某某擅自在喜德縣冕山鎮民主村自家的耕地邊用打火機點火燒雜草;俄木某某擅自在喜德縣魯基鄉壇罐窯村2組用打火機點火燒火土。

  通報稱,上述3人均在未辦理野外用火許可證的情況下,拒不執行《喜德縣人民政府關於發佈2020年森林草原防火戒火令的通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之規定,喜德縣森林公安局決定對洛布某某、五某某、俄木某某分別處以行政拘留10日,並處人民幣500元罰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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