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不是無證駕駛的理由

“殘疾人”不是無證駕駛的理由

近日,臨河交警大隊民警在夜查過程中,遇到一起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而當事人以自己是殘疾人這一理由再三的向民警解釋,想要逃避處罰。

最終,臨河交警大隊對該駕駛人處以罰款2000元的嚴厲處罰,並告知當事人要儘快考取相應的殘疾人駕駛證才能上道路行駛。

無證駕駛是一種嚴重且典型的交通違法行為,駕駛人未經過專業的培訓,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基本駕駛技能和安全駕駛心理,一旦遇到緊急情況,會驚慌失措、手忙腳亂,易引發交通事故,嚴重擾亂交通秩序,威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交警提醒大家:一定不要無證駕駛車輛上道路行駛。

來源:臨河交警

編輯:劉兆媛

校對:韓宇、劉曼容

審核:馬若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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