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退职工办理残疾证对以后正式退休有冲突吗?

用户4085151137280


内退职工,办理伤残证对以后正式退休有冲突吗?

内退职工办理伤残证,对,以后退休根本就没有冲突,如果没有工作,生活不能自理,如果有伤残证,可以享受低保,也可以享受民政部门给预的各种福利待遇。

残疾人证 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和凭证。由中残联按照规定,根据公民身体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而认定残疾的合法证件。

但是你有工作啊,有工资,只是内退工人,内退工人单位都发生活费,到了退休的年龄,可以正常退休,办理退休不需要伤残证。

如果内退,单位不发生活费用,单位最起码给你办了一个失业保险证,有社会保障局每个月给你补发失业保险金,各省市保险金有多有少,最起码吃饭是够了。

伤残证,最适合是丧失体力劳动,不能工作,或者是在单位发生工伤,有单位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办理的伤残证对你用处很大,工伤伤残,国家有一定的补助金,等到退休以后,有工伤,伤残证可以去疗养,享受国家的各种福利待遇。


圣伯


这不会有任何冲突,反而对题主更有利,说不定还可以提前正式退休!

为了让题主更好的理解这个问题,有必要先说说内退是怎么回事。

内退:是根据《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九条,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

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发放给生活费。已经实行退休费用统筹的地方,企业和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视为工龄,与其以前的工龄合并计算。

职工内退期间的生活费在企业工资基金中列支,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但是不得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所以内退其实就是国企内部,对那些不足5年便将退休的人员,所进行的一种内部休养措施。其实质并没有退休,其个人档案人事关系依然还在企业内,并没有转移至人社局。也就是说在人社局题主并不属于真正的退休人员,这只是国企内部的一种“土政策”而已。

为什么说题主办理残疾证,不会与题主正式退休发生冲突,而且还有可能实现提前正式退休?

根据1978年有关《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第一条第(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第(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这些人可以提前正式退休!

所以题主在内退时办理的残疾证,只要能够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那么题主就不必等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便可以正式办理退休。

如果题主办理的残疾证达不到提前正式退休的标准,则题主只能等到法定退休年龄再去进行退休办理。

其实题主真正担心的不应该是这个问题,而是题主内退后的养老保险企业是否正常缴纳,正式退休时内退期是否计入缴费年限,以及题主内退期的工资发放标准。如果只是发放最低生活费,题主是否能够正常生活!

好了,我就简单的分析到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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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有任何冲突,内退时是按照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放工资,达到退休年龄按照国家退休工资标准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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