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家庭安全用藥有講究,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疫情下,大家恐懼去醫院就診,擔心交叉感染。那對於慢性病患者,如果需要長期服用的藥物沒有了,能停一停,扛一扛,等醫院安全了再去麼?

疫情之下,家庭安全用藥有講究,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不可以!“藥不能停”,絕對不能停。

對於心血管疾病的慢病患者來說,堅持規範治療、提高用藥依從性及重視疾病管理非常重要。以高血壓為例,患者需要長期甚至終身服用降壓藥治療,輕易自行停藥、換藥容易造成血壓過高和波動,引發心血管事件發生。再舉個例子,疫情期間倡導“不出門”,而對於糖尿病、高血脂等需要“邁開腿”的患者,宅在家裡無所事事,難免“管不住嘴”,若此時擅自停藥,更易引發心腦血管事件發生。

疫情之下,家庭安全用藥有講究,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在疫情期間,北京市衛生健康委發出通知,北京市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明確診斷並需要長期用藥的,接診醫師在保障用藥安全的條件下,可以根據病情需要適當增加處方開藥量,開藥量可以適當放寬到三個月。對符合處方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的長處方藥品都可以納入醫保報銷範圍。

公眾擔心來醫院會交叉感染,其實我們也擔心。如果是老年患者,抵抗力弱,可以讓家中的中青年就近到社區醫院或藥店,幫老人把藥開回來。記得要帶好上一次就診時,醫生開具的處方。

另外一個可行的方案是,如果患者處於平穩期,可以去藥店或者網上有資質的購藥平臺,在線就醫問診,出示或上傳上一次就診的處方,購買藥物,藥品可配送上門,更加便捷安全,有效避免在醫院交叉感染的風險。

新聞中報道的,對新型冠狀病毒可能有抑制效果的藥物,可不可以去藥店買一點備用?或者提前服用來預防?

疫情之下,家庭安全用藥有講究,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新聞報道中,對新型冠狀病毒可能有抑制效果的藥物,是就實驗結果而言,但真正應用到臨床,還有很長的距離。所以,我們還不能簡單地得出結論,說某個藥物就能預防新冠肺炎。

此外,老話說的好:“是藥三分毒”,是指的是藥物都可能產生不良反應。因為藥物一般都是通過肝腎代謝的,沒有患病、或不對症憑經驗亂吃藥,不僅可能帶來各種副作用,如胃腸道不適、心慌、過敏、胸悶氣短等,嚴重的會導致肝腎功能衰竭危及生命。任何藥物的使用,都要有醫囑再執行。對於大眾來說,盲目購買、擅自服用這些藥物都是不可取的。這時候,聽李蘭娟院士的話:

沒毛病不要亂吃藥!

疫情下,需要吃某個藥,但發現家裡的藥臨近過期,或者剛剛過期,不想出門買藥,能湊合吃麼?

藥品一旦過期,從藥品本身而言,主要會發生以下幾種情況:

一、化學結構基本沒變,目前很多片劑的化學藥品都比較穩定,而且藥品失效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這一類穩定的藥品即使過了有效期,但藥效並未減;

二、藥品效用可能減弱,比如:青黴素、頭孢菌素等抗生素穩定性較差,很容易減效或失效,過期後服用很可能造成疾病治療效果不佳甚至是無效;還有用於心絞痛急救的硝酸甘油,揮發性強,一旦過了有效期或因保存不當導致藥品失效,可能付出的就是生命的代價;

三、毒性增加,如四環素過期後產生的毒性,輕則導致嘔吐,重則影響肝腎。此外,處置不當還會誘發疾病,比如青黴素如果散發到空氣中,一旦本身對青黴素過敏的患者接觸到可能誘發青黴素過敏,嚴重時會危及生命,另外一些粉劑若不慎沾到皮膚上,會引起皮膚紅腫、潰爛等;

因此,建議大家還是不要湊合吃快過期或剛過期的藥。如不想出門買藥,可以在網上有資質的購藥平臺在線就醫問診,藥品配送上門。也可以帶著已有處方去就近藥店購藥。

藥過期了,應該如何處理?

很多人可能看到藥過期了,就順手扔到垃圾桶裡。但這樣可能就讓不法分子鑽了空子。

家中的常見的各種藥品、過期藥品,還有藥品的包裝,包括藥盒、藥品鋁塑板、塑料藥瓶、玻璃藥瓶等都是有害垃圾,不管是否過期變質,都屬於有害垃圾。沒有包裝的零散固體類藥品,需用紙包好,有包裝的,需連同包裝一起,投入有害垃圾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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