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魚裡摻著“假魚”?95後姐弟在閒魚銷售假冒名牌首飾近20萬元!

95後姐弟購買假冒知名品牌首飾,通過“閒魚”平臺等對外銷售,總案值達19萬餘元。經徐彙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徐匯法院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餘某和餘某彬有期徒刑1年和10個月。

2018年4、5月份開始,餘某通過微信和閒魚銷售假的某名牌首飾。剛開始從深圳的批發市場拿貨,後來上游的“廠家”林某、傅某等人(另案處理)和餘某聯繫,稱他們能直接供貨,生產的首飾質量比其他人家要好,價格也可以,一件假項鍊20-30元,手鐲50-60元一件,耳釘35-50元一件。同時還會提供產品標籤,和首飾都是一一對應的。

餘某覺得有利可圖,去了“生產工廠”進行考察,決定和對方合作,約定當天開單,隔半個月通過支付寶匯款一次。假冒飾品的外包裝、小票、保修卡等,則另外從深圳的市場裡直接拿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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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魚裡摻著“假魚”?95後姐弟在閒魚銷售假冒名牌首飾近20萬元!

圖為製假工廠

餘某糾集了其弟弟餘某彬等人在深圳市某小區內住下來,由余某向“廠家”聯絡貨源和外包裝,餘某彬等人開設“閒魚”賬戶,包裝產品,在網上銷售假冒飾品,具體售價都是他們自行確定。餘某則通過每月結賬的方式,和其平分利潤。餘某彬除了大號外,還開設了閒魚小號,便於在大號被封的情況下使用。

除了在“閒魚”上售賣外,餘某還通過自己的微信號銷售假冒的該品牌飾品,“熟客”們會發給餘某他們要的假飾品型號照片進行定製,一般一件賣60-80元。

余姓姐弟非常狡猾,他們銷售假冒首飾並不囤貨。然而,公安機關從其深圳駐地查扣到了大量小標籤、小票、保修單、卡片、外包裝紙盒、絨布小袋以及外裝紙袋、首飾包裝盒等物品。根據該品牌公司提供的證明,上述查扣物品均非公司生產或授權生產。同時經過審計,餘某、餘某彬等人的多個支付寶賬戶銷售假冒名牌首飾,共計收款19萬餘元。這些證據結合被告人的口供等,證實兩人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之規定,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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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製假工廠

閒魚裡摻著“假魚”?95後姐弟在閒魚銷售假冒名牌首飾近20萬元!

檢察官提示:

檢察機關嚴厲打擊知假售假的犯罪行為,因為其行為性質是未經權利人授權,銷售相關商品,侵犯了註冊商標的專用權。“幾十塊錢一根鏈子,質量挺好”的想法並不可取,各位愛美的剁手黨們,在網購時千萬不要貪圖便宜,更不能知假買假。

尊重知識產權提高保護知識產權意識,需要你我的努力!


圖片來自區檢察院

通訊員:肖芸

記者:張文菁

編輯:顧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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