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資PPP模式改革是未來經濟的紅利之一

PPP已經成為中國地方政府在基礎設施建設領域融資的主要方式之一,投融資PPP模式改革是未來經濟的紅利之一。


投融資PPP模式改革是未來經濟的紅利之一


PPP是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全面深化改革、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一項具體舉措。近年來,國家出臺了PPP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PPP規範健康發展提供了穩定的制度保障。目前,我國的PPP市場已初步建立,但是其發展速度、質量和規模還有待進一步提升。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庫PPP項目共有8649個、投資額13.1萬億元,其中4860個PPP項目處於執行階段,項目落地率僅56.2%。特別是為防範地方融資風險,國家有關部委對PPP項目庫進行了清理整頓,2018年後的項目數量大幅減少。如何有效釋放PPP在促進基礎設施建設中的巨大效能,也是“十四五”期間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


在推進PPP模式改革中,關鍵是要做到“五種平衡”:第一,凡市場化收費可以平衡投資的,比如高速公路項目就完全放開,由市場主體來做;第二,凡當期收費較低、暫時平衡不了的,像供排水、停車場等項目,就可以通過逐步調價的措施,使項目最終形成投入與產出的大體平衡;第三,凡是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不能收費的投資項目,要通過政府採購、分期付款的方式,把一次性投資變成長週期的公益服務採購,以時間換空間,形成長週期的投入產出平衡;第四,凡是特別大的投資項目,比如地鐵項目,沒有條件以採購方式推進運作的,政府就應配置土地等相應資源使其平衡;第五,對土地開發整治等收益很高的公共服務項目,政府要限定投資者的收益幅度,不能損害公共利益,否則就是搞利益輸送。


在推進PPP模式改革中,要注意嚴防“五種問題”:一是防範“形股實債”的PPP,讓政府背上高息債務;二是防範投資方在實際經營中亂收費,加重老百姓的負擔;三是在一個地區要統一相關實施標準,防止同類項目不同標準;四是防範灰色交易,PPP項目往往集土地轉讓、項目招投標、資產收購兼併於一身,必須按規範程序操作,確保交易公開、行為規範、程序合法;五是防範項目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如果影響到項目正常運轉時,政府應及時施以援手,決不能出了問題撒手不管。有了這些規矩,PPP項目就能夠有效推進,既不讓投資者吃虧,政府也不吃虧,群眾也不加重負擔。


深化投融資PPP模式改革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具體體現,屬於資源優化配置型改革,可以顯著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助推高質量發展。


(來源:中國財經報)

(部分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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