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市物業管理條例》明天施行

   營口市人大常委會發布的《營口市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5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為營口市首部物業管理地方性法規,《條例》的一大亮點就是設專章規範老舊住宅區物業管理工作,通過地方立法破解困擾老舊住宅區業主的物業管理難題。

  針對老舊住宅區設施陳舊、環境髒亂差的現狀,《條例》明確,對交付時間長、附屬配套設施設備不齊全或者陳舊破損,不能達到正常的使用功能,因客觀原因不具備物業管理條件的老舊住宅區,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制定綜合改造和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並向社會公示。由市、縣(市)區政府籌集資金,有計劃地對老舊住宅區內的道路、照明、綠地及文化體育、安全防範、物業服務用房等配套建築及設施設備進行改造建設,提升老舊住宅區的居住質量,增強居民的幸福感。

  針對部分老舊住宅區沒有專業化物業公司管理的問題,《條例》規定,對無法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開展自行管理的老舊住宅區,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受其委託的社區、居(村)民委員會組織實施環境衛生、秩序維護等基本物業服務。這一“兜底”服務徹底解決了部分老舊住宅區物業服務無人管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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