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司機都知道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但是大家可能還不知道
喝酒後騎電動自行車或者自行車
同樣也屬於交通違法行為!
其實,早在2018年1月,在江蘇省鎮江市就有人因為醉酒騎自行車闖紅燈,被罰了100元,不少網友當時還戲稱他為“2018年騎自行車被罰第一人”!
騎行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可能負全責
大家要打醒精神了
騎電動自行車、自行車
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發生事故
可能要負全責!
1 醉酒後騎電動自行車與出租車相撞負全責
2019年6月25日,在江蘇省句容市區,一男子醉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行駛至長江路與福地路十字路口時,與一輛正常左轉彎行駛的出租車相撞。
從視頻中可以看到,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行駛至事發路口時,無視路口紅燈,徑直闖紅燈而過,與正常左轉彎行駛的出租車相撞,致兩車受損。
交警根據調查,認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醉酒後騎電動自行車闖紅燈,是引起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需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出租車駕駛人不需承擔事故責任。
因此,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不僅要賠償出租車的維修費用,交警還對其醉酒駕駛和闖紅燈兩項違法行為依法給予處罰。
2 醉酒後騎自行車與小車剮蹭負全責
2019年3月30日,曲某騎自行車沿望河北省保定市都縣復興路與一輛小車發生剮蹭,事故造成非機動車駕駛人曲某受傷,雙方車輛不同程度損壞。
交警通過調查發現,非機動車駕駛人曲某醉酒後騎行自行車,逆行駛入對向車道是引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擔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因此,曲某不僅要賠償小車的維修費用,交警還對其醉酒騎行和逆行兩項違法行為依法給予處罰。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第三項明確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
2、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
3、不得醉酒駕駛;
4、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
5、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
6、不得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
7、不得在道路上騎獨輪自行車或者2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
8、非下肢殘疾的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9、自行車、三輪車不得加裝動力裝置;
10、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
根據相關規定
醉酒駕駛非機動車的
將被罰款50元
交警蜀黍提醒大家
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無論是騎電動自行車還是單車
請勿酒後騎行!
來源 公安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