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虧18.7億歐元的捷信:年內11次被執行人,法院凍結其存款

近日,持牌消費金融機構捷信再次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據瞭解,這已經是捷信2020年以來第10次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記錄,年內合計被列為被執行人的信息共有11條。

鉅虧18.7億歐元的捷信:年內11次被執行人,法院凍結其存款

信息顯示,11月10日,經河南省駐馬店市正陽縣人民法院立案,將捷信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即“捷信”)列為被執行人,共有2條被執行人記錄,執行標的分別為14799元、8552元,合計23351元。

據不完全統計,2010年初至今,捷信已被多地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法院包括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紹興市越城區人民法院、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等,執行標的從8500元至18萬元不等,其中部分執行申請被駁回。

而在山東省萊州市人民法院公佈的(2020)魯0683執858號執行案中,涉及李香傑與捷信勞動爭議案件執行。最終,法院凍結被執行人捷信在中國建設銀行賬戶內存款人民幣24480.44元,凍結期限為12個月。

經查詢發現,與捷信有關的勞動爭議還有很多,多數非法裁員。在捷信與陳建勞動爭議案件中,作為區域銷售經理的陳建,在職期間累計受11次口頭警告而被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不具有合法性,法院判決捷信公司敗訴,並賠償損失。

同樣的,捷信與魏廣陽勞動爭議案件中,銷售管理崗位的魏廣陽被捷信以違反《銷售員工行為規範》為由,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還被捷信訴訟至法院。最終,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判決捷信公司的行為屬違法解除,應支付賠償金8萬元。

在捷信與李玉蓮勞動爭議案件中,捷信因解除勞動合同糾紛,將原捷信賀州代理區域經理訴訟至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法院,訴求法院判決合法解除勞動合同,但遭到了法院的拒絕。

判決書顯示,捷信主張李玉蓮存在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情形,具體表現在李玉蓮下屬3名員工有違紀情形,李玉蓮所辦理的6名客戶合同信息存在虛假。但捷信不能證實李玉蓮受到3次以上書面警告,且客戶貸款也並未產生不良後果。

因此,對於捷信公司主張李玉蓮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法院不予採信。捷信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不符合《勞動合同法》中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最終,捷信被判賠償李玉蓮經濟損失36392.4元。

資料顯示,捷信成立於2010年11月10日,唯一股東為捷信集團(Home Credit N.V.),屬於外資企業。根據工商信息,捷信的註冊資本為70億元,實繳資本30億元。早前,捷信曾申請增資至80億元。

根據公開信息,早在2017年12月,原銀監會披露的批覆函顯示,捷信增加註冊資本10億元的申請獲得原天津銀監局批准。若完成增資,其註冊資本將增至80億元。但截至目前,捷信仍未落實該項增資。

業績方面,2019年,捷信實現營收173.22億元,較2018年減少6.45%;淨利潤11.4億元,較2018年的13.96億元下降18.34%。截截至2019年末,捷信的不良貸款率為3.6%,其不良貸款率在2018年末為3.98%,2017年末為3.82%。

此前數據顯示,2020年第一季度,捷信實現營收41.57億元;淨利潤0.3億元,同比下降89.76%。截至2020年3月31日,捷信總資產1018.72億元,而2019年底為1045.36億元;貸款餘額852.98億元,2019年末則為970.13億元。

2020年上半年,捷信營收18.70億歐元(約合144億元),同比2019年同期的20.82億歐元下降10.18%;稅前利潤為-7.8億歐元,2019年同期為3.41億歐元;淨利潤為-6.19億歐元(即虧損48.4億元),2019年同期淨利潤2.5億歐元。

鉅虧18.7億歐元的捷信:年內11次被執行人,法院凍結其存款

其中,中國市場在2020年上半年貢獻了10.84億歐元(約84.75億元)的營業收入,2019年同期為12.76億歐元。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上半年末,捷信在中國的總貸款金額為109億歐元(約852億元),2019年同期為119.55億元。

另據瞭解,用戶對於捷信貸款利率的投訴從未斷絕,主要焦點在於“利率超監管規定”、“收取不合理費用”、“暴力催收”等。根據中國質量萬里行,有用戶在捷信借款被收取了8000元的服務費,但未提供針對的服務及發票。

聚投訴、黑貓投訴等平臺上,捷信收到的投訴均達到上萬條,貸款利率高及保利催收為主因。事實上,捷信早前的招股書顯示,2016年至2018年,其現金貸產品的平均實際年利率分別為42%、37%、31%,均高於24%。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