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0-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4月23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详细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时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了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7)。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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