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七年監管?因壟斷高通還需要和蘋果重新談判

早前高通與蘋果公司的專利訴訟案中,兩家公司以和解完結,蘋果向高通支付了45 億美元,並簽訂了6 到8 年的授權合約,對高通來說絕對是好消息,不過現在卻有最新發展,美國聯邦法官Lucy Koh 判定高通濫用自己的壟斷地位,扼殺了現代芯片市場的競爭機會。

被判七年監管?因壟斷高通還需要和蘋果重新談判

今天美國聯邦法官Lucy Koh 作出一項有利於FTC 的判決,表示高通濫用了在設計芯片、智能手機等市場上的壟斷地位,扼殺關鍵性的競爭,要求高通與合作伙伴及客戶重新談判,並需要以公平合理的價格,將自家專利權授競爭對手,也不能跟蘋果等客戶有獨家供應的合約,並需要在未來7 年接受監管。

被判七年監管?因壟斷高通還需要和蘋果重新談判

​這個判決中,對高通可以說是完全不利,在開市時高通公司股價就暴跌近1 成。過去高通除了在生產及設計智能手機的處理器外,更會開發網絡芯片,讓手機可以有更快的網絡使用速度,不過蘋果在上代產品中,將芯片改用Intel為供應商,導致高通不滿,發起訴訟,表示蘋果公司的手機有侵犯高通專利技術。不過目前Intel 已退出相關技術的開發工作,對於蘋果來說,除了高通,市場上的選擇並不足夠,蘋果目前只能向高通爭取更低的價格,減少iPhone 的生產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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