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建議給予狗繼承主人遺產的法律權利,你支持或反對,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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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挺有意思!

如果在一年前,那麼毫無疑問答案是否定的!狗不是法律上的人格主體,不可能有繼承權!

但是,隨著不久前狗被國家權威部門定性為伴侶動物,這個問題又有了可探討之處。

儘管狗要取得繼承權仍然是不可能的,但寵物狗已經不是單純的財產,將來有可能在繼承中扮演一定的角色!

比如,如果主人的遺囑明確要求:繼承人必須善待自己的寵物狗,不得遺棄否則將剝奪繼承權。這樣的遺囑條款很有可能會倍認定為有效!

(如認可我的回答,希望點贊或關注,謝謝!)


杜哥說法


我不但支持給予狗繼承它主人遺產的法律主體資格和法律權利,我還建議法律可以明確規定狗主人遺棄狗構成遺棄罪,狗繼承主人的遺產時應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狗咬人時法律應認定為是狗主人和狗的共同侵權行為,受害人受傷嚴重時認定為狗主人與狗構成共同犯罪。

權利義務對等。


尹康其律師


法律沒有禁止,但現行法律沒有狗的法律主體資格,它只是財產類,不能財產之間繼承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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