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擔心了,最高檢官方權威確定,以後這些行為都是正當防衛

崑山龍哥案轟動全國,極大的引起了全國人民關於正當防衛的討論與關注。

最近,最高檢下發了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全部是有關正當防衛的,它們分別是:

不要再擔心了,最高檢官方權威確定,以後這些行為都是正當防衛


★陳某正當防衛案(檢例第45號)

★朱鳳山故意傷害(防衛過當)案(檢例第46號)

★於海明正當防衛案(檢例第47號)

★侯秋雨正當防衛案(檢例第48號)

近幾年,正當防衛問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面對一些不法分子的攻擊,我們束手束腳,我們到底要不要回擊,怎麼回擊,回擊怎麼才不是防衛過當,我們要怎麼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似乎在人民心中,法律更在乎犯罪分子的權利,事實是這樣嗎,其實不是,立法、司法機關還是一直在密切關注如何在法律上保障人民財產安全的。

最高檢深入分析了四起案例的各種要素以及涉及的法律適用問題。最高檢長文的重點內容包括:

1.預判有人意圖傷害自己,隨身攜帶刀及其他防身武器的不影響正當防衛的認定。

金寶舉個例子,醫生華佗因為醫療糾紛被患者家屬曹操騷擾,曹操在叫罵中提到要傷害華佗,華佗認為這種威脅是實際存在而非空穴來風,所以華佗在工作期間隨身攜帶刀具或者棍棒之類的硬物,後來曹操真的兌現威脅,對華佗進行人身傷害,這時華佗拿出隨身攜帶的武器將曹操擊傷甚至擊斃。

不要再擔心了,最高檢官方權威確定,以後這些行為都是正當防衛


這種情況下在以往極大概率甚至基本上會被認定為“防衛過當”。

華佗的做法本身不影響正當防衛的認定,只要曹操確實存在“行兇”的事實,則華佗也屬於“正當防衛”,不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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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別人拿刀砍你, 你可以勇敢的拿刀砍回去。

在原來的司法實踐中主要比對雙方的傷勢是否均等,如果防衛一方的傷勢明顯輕於加害一方,則極有可能被認定為防衛過當。

金寶舉例,歹徒田伯光持刀砍無辜路人朝小樹,朝小樹奪下刀子對田伯光連捅八刀致其當場死亡。以往會被認定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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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擔心了,最高檢官方權威確定,以後這些行為都是正當防衛

最高檢新的解釋是,不以結果論防衛是否過當,而是以暴力手段論,只要暴力手段對等就可以認定正當防衛,如果情況緊急,哪怕結果嚴重不對等,也認定正當防衛。這就打破了以前的所謂武力對等原則,又不是切磋武藝,武力對等原則本來就不現實,我急著保命,還得小心點點別把歹徒傷著了,這不是扯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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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別人拿刀砍你,你奪下刀砍回去,砍著砍著對方跑了,你覺得不安全可以繼續追著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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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例大家都知道了,轟動全國不為過吧,簡直可以說是啟動防衛條款的關鍵鑰匙,就是不久前發生的江蘇崑山“龍哥”被“龍哥終結者”於海明奪刀砍死案。

警方最初認定於海明拾刀在手後,龍哥已經失去了繼續加害的能力,於海明的做法有防衛過當嫌疑,但在檢方的幫助下於海明最終被認定為正當防衛,理由就是於海明認為龍哥跑回車裡沒準還要拿槍換炮,所以追上去砍的幾刀是因為自覺不安全,屬於正當防衛。你看,這個檢察院的水平就是高,當然我覺得全國人民的支持也很重要。

金寶認為這個案例的示範效果在於,今後正當防衛的時長可以大大提升了,直到行兇者遠離現場或完全不能對受害者構成威脅,正當防衛的合理性才算解除。

在這個角度來說,金寶覺得於海明立功了,他用自己勇敢的行為,保護了自己的生命,也為中國司法進步做了催化劑。當然,作為反例,龍哥也“功不可沒”。

4.只要加害方表現出行兇的可能性,受害方就可以按照已經行兇進行防衛。

金寶舉例子,江湖大哥烏鴉拿著砍山刀堵在門口威脅陳浩南,說陳浩南不如何如何就要弄死他,並且拿刀子在陳浩南面前比比劃劃,甚至用刀背觸碰了陳浩南敏感的肌膚,

不要再擔心了,最高檢官方權威確定,以後這些行為都是正當防衛

也許這時候江湖大哥烏鴉只是想嚇唬嚇唬陳浩南,並沒想真的砍人,如果是以往,陳浩南如果直接奪下江湖大哥烏鴉的刀把烏鴉砍翻,

這極有可能被認為防衛過當或者是故意傷害。

但今後這就是正當防衛,因為陳浩南處在實質性的人身傷害威脅下,他並不需要揣摩烏鴉的真實目的就可以實施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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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最高檢副檢察長孫謙指出,一些地方正當防衛制度實際“沉睡”,但中國關於正當防衛的立法其實早就已經比較完整,所以在實踐中需要樹立正確理念,正確貫徹執行,強化責任擔當,激活正當防衛制度,彰顯依法防衛者優先保護理念。孫謙認為,激活防衛制度可以警示惡意滋事者,讓公民敢於行使正當防衛權,保證公民面對兇殘暴徒時無需畏手畏腳。

編者的話

金寶覺得,這就是一個巨大的進步,一直以來,對於什麼是正當防衛,眾說紛紜,部分執法司法人員的錯誤操作更是讓民眾產生錯誤認識,認為被歹徒傷害了只能抱頭鼠竄,似乎要求我們都變成鼠輩一般,前段時間我還看了一個視頻,一個散打教練告訴他的學員,被人打了耳光不能打回去,這樣不是正當防衛,這明顯就是錯誤的認識。你連反抗的權利都沒有,你還練什麼散打,在家唱唱歌豈不是更好?

試想,面對邪惡,武者尚且沒了銳氣,長此以往,國家還有精神脊樑嗎?還有正氣嗎?如果把全國人民都變成了綿羊,失去防衛本能,等敵人侵犯的時候,誰敢去反抗?

所以最高檢這次定的基調,是一種巨大的進步,它從規則上讓老百姓敢於站起來,面對不法分子時,敢於大吼一聲,敢於出手。

這正是建設完善的法治中國的很關鍵的,很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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